摘要:
随着996网络公司的工作制度成为了新闻的焦点,从上午9点到晚上9点,每周至少工作6天的网络公司工作制度已经受到了社会公众的强烈谴责,与此同时我国现有的企业劳动法还没有完全涉及考虑到996工作制度所带来的法律性问题,同时也涉及到要如何能够更好地依法保护广大劳动者的人身生命健康和权益。
本文首先分析了996工作制在现今的互联网公司出现的原因,以及在这个工作制度下的员工在工作时的身心健康是怎么样的,之后从劳动法的角度分析996工作制的好处与坏处。最后再对我国劳动法的现状与完善提出适当的建议。
基于996工作制在我国劳动法的现状,本人在深入地考察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劳动法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正视996工作制的积极作用,理性对待,增加相关条例。加强对在996工作制下的劳动者的身体,心理等的保障。适当删减劳动法中不符合现代基本国情中的条例,做到与时俱进。
关键词:996工作制,互联网公司,劳动法
第1章绪 论
1.1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1.1.1本课题的研究背景
互联网发展的初期是满足人们对信息的需求,如百度、搜狐。在Web2.0时代,人们积极参与并逐渐开始共享信息,在Web2.0时代,人们积极参与并逐渐开始共享信息,兴趣和社会需求促进了腾讯的崛起;虚拟在线信息已逐渐扩展到实际的离线生活,在线购物持续发展,并且阿里在这种环境中不断发展,随着在线交易平台的出现,交易内容从物与财的交易延伸到服务交易和商品使用权交易,共享经济平台整合了离线闲置资源进行交易、供需匹配,“滴滴”、“饿了吗”是先驱代表。在那之后的中国互联网公司,阿里巴巴、腾讯等中国互联网企业已经形成,这些公司发布的软件如微信,淘宝等都占据着我们的日常生活,运行这些软件,需要不少的人力资源和时间来维护。996工作制就是在这些情况下应运而生的。
顾名思义,所谓的996工作制,就是从上午9点到晚上9点的六天工作制。996工作制虽然可以很好地帮助XX和企业更好地管理和生产,但是这种六天工作小时的制度可能会无法让企业和员工一整天都在忙绿地的工作,长久之后,可能会严重影响到企业和员工的身心健康。
作为世界第二大的经济体,中国互联网创业经济的势头直速上升,各大类型的互联网创业公司每年都会招聘数以万计的应届毕业生,尤其特别是北京大学计算机网络工程专业的应届毕业生的平均薪酬已经占据了中国高校毕业生平均工资的排行榜之首。即使领着高额的毕业生工资,也必然要求毕业生付出更多的体力劳动,互联网创业公司的上班时间也最多,更不用说是加班了,出差等额外的工作管理时间。互联网的人们一边埋怨痛恨996工作制的这种过长工作时间,一边默默地忍受着中国房价等庞大的全球经济增长压力而无法接受这种上班的方式。中国互联网公司的发展和竞争环境也是残酷的,以前的暴风,乐视等互联网公司不复存在,新兴的互联网公司每天都在重新成立,说不定未来某个很长的时候就会取代现在的互联网公司。工作制是应对这种竞争最好的一种工作方式在维护创业公司现有的市场基础上推陈出新,必须要求毕业生投入更多的时间人力物力和时间去开发新的产品,996工作制无疑是现在最适合的一种工作管理制度。
1.1.2本课题的研究意义
在当前法治时代和经济市场化的大背景下,应当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充分探清和认识996工作制的问题所在,在处置的过程中灵活运用各项执行手段进行破解难题,是亟以待究的重要课题,从996工作制看我国劳动法的现状与完善展开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内研究
钱叶芳指出,各种996种工作制度在违背法律的情况下,在道德和经济上都不合理。基于尊重法律与人权,中国休息权立法制度的应适当调整,建立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制度。
林丽指出,中国法律对“劳累过度死亡”没有明确的规定,但现实生活中却存在着工人过度劳累和病死的现象,中国已成为“劳累过度死亡”的大国。在社会劳动问题频频出现,法律却无法提供适当的救济手段。制度的缺陷已成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一大障碍。
陆景波指出,加班的主要特征是普遍性,制度性,文化性和违法性。 它使工人的身心处于透支状态,不利于学习的改善和企业的利益。 还有一些社会危害不容忽视。 从当前的劳动法律制度的角度来看,加班的原因包括工作时间的定义不明确,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僵化,难以识别加班费以及对违法行为的调查有限。 因此,为控制加班时间,有必要改善现有工作时间的定义,探索新的工作模式,加强对“工作过度死亡”的预防和监督,加强对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优化现有的劳动法律制度。
1.3课题研究方法和内容
1.3.1 研究方法
本文运用如下方法来进行研究。
(1)文献研究法。通过查阅、记录与相关论文课题研究相关的各种综合学术文献来收集和获取论文课题相关的资料和其信息,本文通过在经济类报刊、杂志、法制类期刊和时报上全面、客观,正确地把握本文主要研究的重点和问题,收集由国家统计局和中央地方统计管理部门定期编制出版的地方经济统计公报及其年鉴。定期或不定期收集各级地方经济XX信息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财团法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和公报,收集国内外的相关信息以及报纸、杂志、电视等各种大众经济传播媒体。及时收集各级人民XX关于禁止劳动力进入资本市场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以及执法行政部门的处理劳动争议的案件。及时收集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定期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和其调查报告。通过研究形成对事实科学知识的理论研究和方法。
(2)经验总结法。通过在过去发生劳动纠纷的案件操作整理归纳使之系统化、理论化,借鉴前人所留下的实务经验不断提升其精华,总结出在当前阶段有利于劳动法的完善和建议的一种研究方法。这个方法必须严格遵守这些步骤:①确定研究课题与对象;从996工作制看我国劳动法的现状与完善。②掌握有关参考资料;通过网络或其他渠道查找信息;③制定总结计划; ④收集具体事实;⑤分析综合;⑥组织辩论,辩论过程应严格。⑦最后再总结研究成果。
(3)比较劳动分析法。主要是对生活中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进行分析比较,以达到了解客观事物的本质和其规律,并对事物作出正确的判断和评价。通过对收集不同的阶段或时期的劳动数据进行了比较和分析,收例如近几年的劳动时长,工资和日常生活必须成本支出。对收集近几年的劳动工作时长,工资和日常生活必须成本和支出的对比进行分析,得出结论为随着通货膨胀,劳动收入虽有一定的提高,但是总的工资和生活成本还是在不断的增长。劳动法收集近几年的劳动法在其过去几年是否通过或没有对劳动法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例如近年是否有通过劳动修正案,对其修改前和近年修改后的劳动法对比,进行了整理分析和研讨,最后得出劳动法相应观点和结论的一种劳动法研究理论方法。
1.3.2 研究内容
本文主要研究的基本内容是分析996工作制产生带来的好与坏的问题,从而对我国劳动法的现状进行了解,发掘出现在的劳动法有哪些不适合当前情况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的建议和方法,希望能够更好地利用劳动法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2章996工作制在中国劳动环境分析
996工作制在中国劳动环境里面越来越多企业使用,除了互联网公司,工厂,快递物流等更多的公司实行996工作制。如今社会风气加班在某种程度上已为普遍接受。也因个别企业没有合理的考核体系,管理者很难确定员工的实际效率。本文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996工作制在我国劳动环境中的利弊机会和威胁。
2.1优势分析
996工作制区别于五天八小时工作制,大大延长了工作时间,我国的人口众多,生活等必备资源需求量大,以工厂为首的企业普遍实行996工作制,甚至一些工厂实行的是两班倒工作制,我国是生产制造大国,五天八小时的工作制并不能及时生产所需的物资,只有加大生产时间,才能更加高效率地生产出更多的产品,996工作制在现时的中国劳动生产状况下能发挥最大的生产效率。
2.2劣势分析
996工作制度在当前的网络舆论中受到中国民众的批评。职工对996工作制度的不满通过网络向网民蔓延。目前的网络风主要是逆风。网络舆情的负面影响对996工作体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996工作制度是人们广泛关注的卫生问题的出现。过度劳累和死亡问题引起人们对长期工作制度的关注,大量长期工作带来的工作压力,以及劳动者的健康问题,特别是网络工作者、不规律饮食等亚健康问题的出现。地铁中的猝死发生在以前,这使得问题更加明显。
2.3机会分析
在所有实行996工作制的企业单位里,产业模式、经济增长方式的结构调整将不可逆转使得原始劳动制度带来变化。但从全球与长远角度看,这种变化本质上有利于企业和谐、稳定、健康的发展,但缺点是不能短期充分缓解劳动力供给的结构性矛盾。另外,管理层法律意识很有提升空间。其他原因或多或少对员工合法权益不利。
996工作制可以让生产时间增加,从而让产能增加,996工作制不能永远解决生产效率低下的问题,国家XX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手段来发展,推动产业变革,技术创新可以提高效率,除了一些特定的岗位需要996工作制,其他的可以废除这种工作制度,更加人性化,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故而,为了鼓励用人单位增加用工人数和增加基本工资收入,应适当延长加班期限,减少加班工资,建立民事责任,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责任制度和保证基本物资生产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企业要加大创新发展,国家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资金补贴或者政策支持,促进技术的发展,提高效率。
第3章996工作制下我国劳动法的不足
3.1劳动法的立法与基准不足
从xxxx到田间地头的农民,劳动法立法上未明确定劳动者释义。也并非所有工人都是劳动法律工作者。到目前为止,还没明确劳动法含义的劳动法律法规,这是将来劳动立法中不可以跳过去的一点。
前劳动部关于执行《人民劳动法》的若干问题的意见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企业管理的单位从业人员;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建立劳动关系的其他劳动者,采用劳动合同。更适合公务员制度的公务员,公共机构和社会团体工人,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农民工和商人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法。最近有关劳工概念的两项劳工立法并未明确定义劳工,这是致命的立法缺陷,使我们的司法机关无奈,并为司法腐败分子提供了腐败机会。
除了网络工作者,996工作系统中仍然有很多人,例如农民工。根据有关劳工概念的最新两部劳工法规的规定,毫无疑问,它们在劳动法中属于劳工。前劳动部的执行《劳动法》若干意见甚至将城市中的农民工排除在劳动法范围之外。 也就是说,移民工人当然适用劳动法。 但是,为什么最高人民法院给劳工和社会保障部写信,就《劳动法》是否适用于农民工问题征求意见?
与此同时,每个城市的劳动基准各不相同,但是却存在着城市劳动基准已经不符合生活水平现状,以深圳市为例子,目前是2300元的最低工资,但是深圳的租房和吃饭等消费早就超过这个2300元的最低工资,劳动基准的失衡让一些无良的黑心企业获利,大量的工厂都是用这种最低工资再加上加班费来吸引普工等工人来工作。
3.2劳动法的执行不到位
尽管《劳动法》第70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工人在年老,受伤或失业时能获得帮助和补偿。但实际上,雇主不为工人支付社会保险的现象普遍存在,尤其三四线城市。现在,雇主不为工人支付社会保险的最明显表现就是我们所说的农民工。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中国的农民工人增幅度太快。从1995年六千多万到2004年近九千万,再到2006年的1个多亿。要是算上乡镇企业的,总数2.7亿。 这个庞大的团体一直 在重复工作而没有养老保险。到目前为止,以广东省为例,在粤东、粤西北等非珠三角地区,大量民营企业还没有为职工购买五险一金,劳动法的规定根本无法监管。大型的互联网公司为互联网公司的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但在更多行业未必如此。他们也做996的工作,但他们承担着没有保障的劳动生活。
劳动工时也没有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来实行,996工作制就是已经超出了正常的五天八小时工作时间,五天八小时工作制和双休等福利就像是成了一个空话,连最基本的时间保障都无法实施,更多的保障从何谈起。
3.3劳动合同制度的保障缺失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既可指合同的运作,也可指合同关系。合同书面形式也行,口头约定也行。但企业不同,其必需与劳动者签书面合同,合同须有注明职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工作时间等条款,并依法付五险一金。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法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应当享有的基本劳动权利和基本劳动权利及义务均归用人单位纳入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管理和劳动者保护的法律体系中,
这相当于确保在尽职调查或依法履行职责的基本前提下有效保护了劳工的基本合法权益。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但仍有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雇主除直接使用劳动者和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外,还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表现,这是目前最常见的现象。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是:
(1)用人单位通过合同负责人招募工人,而无需与工人直接接触,并且由于用人单位与工人之间的直接接触,避免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这是建筑业中最典型,最典型的现象。一般来讲,建设单位将工程分包给大小工头,工头和工人无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资格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第二种代表形式:在中国,要求劳动者与第三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然后由雇主与第三方签署劳动合同,这是一种越来越流行的劳动调度形式。
这种通过劳务派遣规避风险的方法是一些大公司,尤其是一些外资企业常用的方法。 通过这种就业方式,大公司可以将风险和责任公开转移给小公司。 这种雇用方法实际上是使用法律。 一些大公司选择实力不强的未知公司,然后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将员工的社保风险和工伤保险转移给这些小公司,大公司只需向这些小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 发生事故时,员工要求赔偿。小公司破产就破产了,但它根本不会影响大公司,从而避免了大公司可能给员工带来的所有风险。目前,这种将风险和责任从大公司转移到小公司的常见方式实际上是在利用法律。换言之,我国劳动立法存在重大缺陷,使外资企业有时间钻空子。
3.4劳动工会的不足
我国工会是在计划经济初期建立起来的,但由于计划经济的特殊性,工会并没有发挥重要作用。改革开放后,吸引了许多外国企业来华投资。外国工会有很大的权力,经常代表工人与企业谈判,甚至鼓吹劳动者罢工。尽管在我国目前的工会不能给予这样的权力,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中国工会的核心问题是,工会保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太弱,无法有效地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每个企业都有相对应的工会,但是工会的作用仅仅是作为发下礼品,每个劳动者每个月都会缴纳会费,这些会费的详细用处也并没有公布。
我国劳动法的完善我国劳动法经过几次修改,已经日渐完善。随着996工作制在网上受到的争议,关于修改目前劳动法中一些不适合现代生活工作的法条也有了越来越高的呼声,目前对于这个修改的提议还没正式开始,本章将对目前的状况提出一些建议。
4.1内容缺漏的完备
4.1.1完善劳动基准制度与立法制度
由于劳动者与当地资产阶级之间存在着真正的不平等,劳动权利关系中自由平等的基本正义不能简单地以劳动和资本的个人自由为基础通过协商或谈判来实现,需要靠地方XX的直接介入和其他劳资团体社会力量的相互帮助制衡。特别是通过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基本建立了劳动基准权益保障制度以有效确保了劳动者的合法基本权利。具体来说,通过我国劳动法,严格执行工作日,严格限制最低工资标准,才能有效保障了劳动基准管理制度。但是劳动基准管理制度一定要受到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文化和政治社会等诸多复杂社会因素的直接影响与其制约。因此也应允许各个国家和地区因地制宜,根据实际的情况研究制定一套符合当地的社会与政治经济的发展条件和水平的企业劳动基准管理标准,996工作制的中国互联网创业公司多为发达地区的互联网公司,其他地区经济发展条件好,物价消费高,理应更高的劳动基准。
明确农民工等适用于劳动法的保护,除此之外,更多的新型职业工作者如短视频的拍摄主是否适用劳动法的保护,必须通过严肃的讨论,确保劳动法可以保护每一个劳动者。
4.1.2平衡合理保障广大劳动者和其他相关用人单位的基本合法权益
在“996工作制应该被推行”,“超过35岁的互联网员工被劝退”等一些不正当言论被爆出,员工与用人单位无法协商。一方面,劳动法不仅要充分满足形式上平等的权利,有效保护劳动者与当事人之间的基本劳动合同,但也要从切实保障和保障劳动者基本权利的角度,保护劳动者的特殊“倾向”,确保实质平等。另一方面,劳动法虽然要保护双方的劳动,但也要满足劳资双方利益和义务的平衡,才能有效地保证劳动关系的和谐。因此,条款的制定和设计本身应该被认为是一种更具法律弹性的一种预防性条款,以有效防止较为强势的用人单位一方适当地滥用其自身优势劳动地位从而损害了弱势用人单位一方的合法利益,给双方当事人和劳资双方都预留了谈判和民主自治的空间。
4.2修订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
尽管中国对日常工作时间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但立法中对工作时间的定义却相当模糊。 随着当前业务模式的多样化,这导致了这个问题逐渐变得更加突出。 当前的法律很难明确规定工作时间、待命时间等大量的工作与休息状态之间的时间,导致相关劳动争议的发生和裁判的分歧。996工作制里面的上班时间里面包含了多少不是正常的工作时间,从而产生的纠纷。劳动争议从根本上就是劳动法中的漏洞所产生出来的问题。
4.2.1完善现有工时界定
目前,我国的立法和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可供司法实践借鉴。在确定加班时,我们不应该太注意工作强度,而应该从雇主的控制程度来判断。要将超过标准工作时间、达到一定值班控制程度的工作强制培训认定为加班,防止企业以培训和值班的名义加班。同时,对于难以认定为加班的待命时间也应设定上限,以防对劳动者健康造成危害。
4.2.2有效落实三方机制,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
中国作为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应尽快融入国际社会,切实落实“三方机制”。(1)在其组织和管理方面,加大对企业工会代表作用的领导和发挥,企业人事部门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由人事部门的职工代表和其他企业工会代表组成。 (二)在企业人事部门的管理中,企业人事部门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由人事部门的职工代表和企业工会代表组成; 这些代表可按照一套统一的工作人员资格准入和考核标准,经过严格的工作人员甄选考核制度对其进行了甄选,并将其纳入各自的正式工作人员编制,并对其进行了相关的专业技术培训,提升其的专业技术素养和对人事部门劳动争议实际问题的有效处理和解决能力,更好的在企业发挥作用。(3)进一步增加对三方机制组成工作人员的资格考核、评价、奖惩制度。
4.3加大对违反劳动合同的处罚力度
4.3.1 赋予劳动行政部门依法惩处劳动违法的行政处罚权
对于所有违反劳工的行为,都规定了行政处罚。另外,行政处罚是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不处罚就将劳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给予劳动行政部门。对于所有违反劳工的行为,都规定了行政处罚。此外,行政处罚是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没有惩罚,就不会采取任何行动,行政责任也就要得到调查。
4.3.2增加行政制裁的种类
措施主要包括警告,罚款等,劳动者拖欠用人单位工资的,又发现有劳动者转移其财产的违法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可以按照职工意愿提出申请,或者按照职工的权限没收、扣押被调动用人单位的财产。
4.3.3 加大关于违法劳动与犯罪的规定
如果数额较大,情况严重,且将违反劳动的严重后果规定为犯罪的,将处以刑事处罚。罚款的增加随增加直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罚款额增肌而增加,使劳动者蒙受直接损失得到补偿,因此违法成本将大大高于非法利润。
4.3.4 加大保障劳务派遣员工
对于劳务派遣的员工,不仅原公司要给予足够的保障,工作的第三方公司也要给予同等的保障,不能随意裁员,对待因工受伤的劳动者给予足够的赔偿。
总 结
从996工作制可以看出,我国社会主义劳动法的规定要真正贯彻实现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挥稳定和谐的劳动社会利益关系的根本目的和其功能,那么就说明我们应该通过法律建立健全以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和保障社会所需劳动者基本权利为基础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劳动制度。《意见》中明确强调的“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更好地探索和把握工人政治思想,变革和进步中的社会政治变化。业务管理概念和相关法律的制定1.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以及相关法律的完善。只有经过多方的努力,才能真正打破不合理劳资关系的束缚,从法律的根本上彻底改变劳动者就业和市场的恶性规定,促进XX和企业进一步改革经营管理方式,改善经营方式。企业劳动者的劳动环境和工资待遇待遇激发了广大劳动者的劳动热情和自主创造力,使中国成为社会主义大国,实现了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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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专插本两年的学习生活即将结束,两年的每一个日日夜夜,老师的教诲与指导,同学的帮助历历在目,父母的支持与鼓励总使我的步伐不断向前迈进。这次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中,感谢老师的指导。我是幸运的,能结识这么多的良师益友,顺利、愉快地完成学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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