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我国经济发展也从高速度转向高质量。随之各种利益之间也发生调整,使社会新矛盾、新纠纷层出不穷,尤其在基层社会表现得更为突出,如得不到及时化解将导致社会冲突的发生,严重影响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如何快速,公正的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群众的利益,维护基层社会的持续发展是我们在XXX需要关注的问题。要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矛盾纠纷消除到萌芽状态,这是我们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一个重点难点问题,更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作用的一个重要表现。
本文以池州市梅街镇为研究对象,利用调查问卷、实证研究等调查方法,以社会协同理论和基层民主自治理论为指导,通过对现状的研究发现,当地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存在化解体系不健全、化解制度不完善、缺乏调解人员、经费缺乏保障等问题,并对出现的问题成因进行分析,最终提出建立“大调解”组织体系、完善排查回访机制、加大基层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财政预算为主、市场运行为辅”的经费保障制度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为完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基层矛盾纠纷 社会治理 基层自治 协同治理
一、绪论
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深化转型的新阶段,社会中的复杂问题正在呈现出越来越突出的态势,矛盾纠纷也逐渐呈现出群体化和冲突性等新特征。特别是基层矛盾纠纷,严重影响着基层民主自治和基层社会的稳定。基层社会的稳定严重制约了基层经济的发展,甚至会影响到国家经济的持续有效发展以及社会局的秩序安定。因此,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的高低是XX执政水平和矛盾化解渠道拓宽的一个重要表现,同时也凸显了中国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基层社会利益也发生相应了变化。各种是非利益摩擦与碰撞,日益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特点。如何在基层矛盾纠纷中发挥好XX和多元协同治理的作用,是我们目前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本文以池州市梅街镇的矛盾纠纷化解的现状以及化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更好的维护基层社会的稳定,实现高水平的基层民主自治。
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应把协同治理和社会治理的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并结合地方经济情况、民俗民风、双管齐下、齐抓共治解决矛盾纠纷多元化问题。我们必须发挥XX的作用,在利用社会组织以及人民群众自我进行调节,形成“大调解”制度格局,统筹协调、各负其责。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1. 研究背景
当前,我国正处在由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转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阶段,正是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阶段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历史阶段。处于这样一个伟大复兴的战略阶段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中,出现各种各样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矛盾纠纷也逐渐呈现出新的特点。如何迅速排查隐患苗头、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把各种纠纷解决到基层是社会治理中的一个重点、难点问题。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于2019年10月13日召开,会上称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将是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可或缺的途径和手段。由此可见国家治理者充分认识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若要减少基层矛盾并将日常纠纷化解于基层对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研究基层的矛盾和纠纷,对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维护基层秩序,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设具有决定性作用。池州市梅街镇在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中创立“群众说事点” ,发挥群众的参与基层自治的主体精神,但面对复杂多样的纠纷,还需要完善相关机制促进多元协商解决各种矛盾纠纷。
2. 研究意义
XXX已经进入XXX,而我国社会中存在的矛盾无论从数量,种类还是涉及的人员来说都比以往的任何时候要多。虽然当前我国的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但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现象依旧存在。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种利益冲突在基层集中体现出来,建立在以往传统的“枫桥经验”为基础的诉讼调解等单一性调解纠纷的手段已经无法适应当代社会的需要。必须采用新的方式,及时掌握基层矛盾纠纷特点,科学分析基层矛盾发生形式,有序促进更多基层人员与群众共同参与、积极化解矛盾。
(1)理论意义
基层矛盾化解是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发展态势,加强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本文就基层矛盾纠纷现状进行了研究分析,结合协同治理等理论,同时对池州市梅街镇在过去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中的运行情况,得出该地区主要的矛盾类型和调解方式,并为其提供对策,就相关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法,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一定的保障。
(2)实践意义
纠纷与社会发展是紧密相连的,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时每刻都充斥着纠纷与矛盾。纠纷的产生与纠纷的化解一直是我们关注的永恒话题。当前,在我们基层社会中普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这其中既有人民群众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也有人民群众与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的及时化解,对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保证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基层群众的自治意识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 国外研究现状
关于矛盾纠纷的化解机制,在国外最早是起源于X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是指用仲裁、调解等诉讼之外的方式来化解纠纷。这类机制的花费时间比较短,比较高效,费用也较低,也能拓展了诉诸司法和法律的途径。英国已经建立起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其核心是司法诉讼。该机制的主体机构是法院和裁判所,它们在矛盾纠纷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而德国则是在起诉前调停制度上确立了矛盾解决机制,这是德国法治最健全的制度。日本以颁布的《民事调停法》来规定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此基础上日本确立典型性、司法性、多元化调解相互补偿的协调性纠纷解决机制。
2. 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关于矛盾纠纷的化解方式最早可以追溯到孟子的“以和为贵”的思想。随着时代的发展,20世纪60年代浙江诸暨基层干部和劳动人民根据自己工作中新的尝试和实践,创造性总结提炼“枫桥经验”,作为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典型代表[1]。徐垚与吴春梅(2023年)在分析当前农村基层矛盾纠纷存在的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和矛盾容易激化的问题基础上,提出了利用共治机制来解决矛盾纠纷。通过构建强能力共治团队,强主体共治格局,强联结共治流程,强合力共治文化,为解决多类型矛盾服务[2]。杨浩(2023)为有效应对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趋势,他提出应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健全,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的国家资源进行更好整合,将专业性,行业性和商事调解的社会资源进行协调,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增进社会和谐与稳定[3]。吴纪树(2020)提出化解基层矛盾要坚持并完善全方位矛盾风险监控制度、信访制度、诉前调解制度并向创新工作机制等方向推进[4]。陆益龙(2018)他指出为了防范基层纠纷而引发破坏社会秩序的风险,切实解决基层纠纷不能过分倚重法律力量,应将基层纠纷处理与解决融入到基层社会工作治理中[5]。
3.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1)基本概念
研究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需要对基层矛盾纠纷进行相关的概念界定。纠纷是指社会存在争执不下的事情或不易化解的问题,这是对特定现象的静态描述。对于纠纷我们需要关注纠纷发生的时间、形式、特征等。一般来说,争议与纠纷仅限于矛盾双方之间,矛盾是升级的纠纷,矛盾是争议或是纠纷的持续发展。在本文章中,基层矛盾纠纷是指在县一级以下农村社会发生的争执、争议、争吵、纠纷、矛盾、冲突,包括群众之间因婚姻家庭、财产、邻里、宅基地、赡养、继承、传统文化传承等有关人身、利益、产权而产生纠纷与冲突,是一种泛化的矛盾观。
理论基础本文研究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我们需要对协同治理理论和社会治理理论进行界定。协同治理理论的理念首先在西方兴起,并逐步渗透到公共管理的各个领域之中,在社区治理,公私利益关系以及政务服务中都有应用。协同治理理论首先被界定为通过XX以外生产者的共同努力和与其分享自由裁量权来谋求正式选择的公共目标。本文所研究的协同治理就是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由一个或几个公共组织机构和非XX利益攸关方直接参与正式的,达成共识的协商来进行集体决策。其目的在于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并对公共项目或财产实施管理。
“治理”,作为公共管理领域中的一个概念,是由公共或私人机构对同一事务进行运作和管理的多种方式之和,也是一个将相互矛盾或不同利益的主体协调起来并共同发挥作用的连续过程。社会治理就是要通过调动全体社会成员多元协商破解难题,注重党委领导与XX主导相结合,社会协同与公众参与相结合,法治保障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打破传统机制弊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1. 研究内容
本文以池州市梅街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作为研究对象。首先,对池州市梅街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进行深入的调研,通过数据当前总结了池州市梅街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问题与现状。其次,分析当前池州市梅街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最后,根据困境和原因,结合池州市梅街镇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以下对策建议:一是建立基层矛盾纠纷“大调解”组织体系;二是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回访机制;三是加大基层调解员专业选聘考核和系统培训力度;四是建立“财政预算为主、市场运行为辅”的经费保障制度;五是推进理念宣传和激发群众自治意识并举。
2. 研究方法
(1)问卷调查法。此次调查问卷是从梅街镇7个行政村随机选取200名群众进行调查问卷的发放,最终共收取180份的问卷 。从行政单位调解工作人员中随机抽取150名,收回有效问卷130份。通过问卷调查整理的资料客观地反映了该区矛盾纠纷的现状,并为本文搜集了相关基础数据。
(2)文献研究法。通过确定本论文需要使用的基础理论,查阅有关文献和书籍资料进一步整理出社会协同治理、基层民主自治、社会治理的相关理论。分析理论能够比较全面地掌握国内外研究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方法,并提供机制的保障。
(3)实证研究法。到公安局、司法局基层XX组织及其他有关调解单位搜集有关资料和信息,对研究区域基层矛盾纠纷种类、成因及化解主体与途径进行全面分析。
二、池州市梅街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现状分析
(一)池州市梅街镇的基本情况
梅街镇位于池州市南部,按着地域划分是典型的皖南地区。梅街镇东与佛教圣地九华山接壤,距市区23公里。全镇总面积264平方公里,辖18个村社,总人口23000人。区域以农业人口为主,其中非农业人口仅2349人。地区森林资源丰富,成为国家生态经济示范核心区域。梅街镇作为池州傩戏发源地之一,2008年,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009年6月评定为全省第一批“扩权强镇试点镇”。
梅街镇地处贵池区和青阳县之间,属于城乡结合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基层矛盾纠纷的事件很多,再加上梅街镇很多乡村是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其中涉及很多公共利益问题,有一定的典型代表性。把此地作为研究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问题研究的调研地区,相对较为稳妥。
梅街镇是池州市境内的农业镇之一,该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基本上都是以农业种植为基础,包括香菇、木耳种植等副业。其各个行政村主要特征也都有典型皖南农村特征,如外出打工的人相对较多,常住人口都是留守老人、孩子以及女性。通过对本地区的调研,得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现状,运用公共管理学的相关知识来化解本地区农村社会基层矛盾纠纷。
(二)池州市梅街镇基层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
为了充分了解池州市梅街镇基层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现从梅街镇司法局进行相关调研,获得了有关数据,绘制表格,并做数据分析。
表1 2020、2023年池州市梅街镇基层矛盾纠纷统计表
案件类型 | 2020年 | 2023年 |
婚姻家庭矛盾
邻里矛盾 房屋宅基地矛盾 生产经营矛盾 损害赔偿矛盾 环境污染矛盾 劳动争议矛盾 财产矛盾 山林土地矛盾 道路交通事故矛盾 其他矛盾纠纷 总计(件) | 320
300 80 102 123 12 6 230 180 10 200 1563 | 400
340 90 135 128 15 10 250 200 26 240 1834 |
从上面图表中可以看出2020年梅街镇婚姻家庭矛盾320起,邻里矛盾300起,房屋宅基地矛盾80起,生产经营矛盾102起,损害赔偿矛盾123起,财产矛盾230起,其他矛盾纠纷200起,总计全部矛盾为1563起。在2023年的家庭婚姻矛盾为400起,邻里矛盾340起,房屋宅基地矛盾90起,生产经营矛盾135起,损害赔偿矛盾128起,财产矛盾250起,其他矛盾纠纷240起,总计全部矛盾为1834起。
通过2020和2023年的司法局相关数据分析可以总结出池州市梅街镇矛盾类型仍是以传统矛盾为主,主要为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矛盾、财产矛盾和山林土地矛盾等。
在上表的分析的基础上,现得出2020和2023年池州市梅街镇各种矛盾纠纷类型具体所占比例见下图:
图1 2020年基层矛盾纠纷比例图
图2 2023年基层矛盾纠纷比例图
1. 婚姻家庭矛盾
在对梅街镇司法局的调研中发现在日常生活中村民的矛盾纠纷主要为婚姻家庭矛盾,从图1和图2的比例图中可以看出婚姻家庭是所有矛盾中占据比例最高的,也是呈现增长趋势,从2020年的20.47%到2023年的21.81%,增幅为1.34%。这说明在基层生活中,婚姻家庭矛盾一直是群众最为主要的矛盾,也是司法调解中常见的矛盾。在对池州市梅街镇的群众调研和访谈中,发现几乎每家都有婚姻家庭矛盾,一般都能通过家庭内部成员进行自我协商和冷静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矛盾升级到一定程度,群众也会先通过向基层的调解员,以及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寻求帮助进行协调解决,如若不行,才会立即向当地的司法局和梅街镇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以法律方式保护自我合法权益。
2. 邻里关系矛盾
在基层矛盾纠纷的调研中农村人民在生活中遇到的邻里关系矛盾纠纷占了很大比例。图1中显示2020年邻里矛盾占据基层矛盾的19.19%,2023年占比为18.54%,可以得出在基层中,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依然是主要矛盾之一。在我们对梅街镇的几个行政村的群众访谈过程中总结到,绝大部分的邻里关系矛盾纠纷的发生都有一定的利益关系在里面,其中最为多的是邻里之间关于公共用地的矛盾。农村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群众日常的生活和工作都是相识的人,对于邻居来说,彼此间的关系更为密切。正是基于这种独特的空间地域的联系,使得成为邻里的基层群众会因为一些与自我利益有关的事情发生日常的矛盾纠纷。再与村委会和基层调解人员的实地谈话中也表明本行政村每年都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组织更多相关人员进行邻里矛盾纠纷的调和,避免基层大矛盾的出现。
3. 财产矛盾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基层社会结构也发生变化,共同推动农村经济的进步。从图1中可以看出基层矛盾纠纷中财产矛盾在2020年占据了14.72%,在2023年为13.63%,已经成为梅街镇地区基层主要的矛盾。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池州市梅街镇在发展特色美好乡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傩戏的传承中,不断获得发展,经济情况也比其他几个镇更为乐观。越来越多的农村群众致力于美好乡村建设。在建设过程中访谈和平村,源溪村的群众,发现在建设美好乡村的同时产生了更多关于财产的矛盾,乡村建设中需要占用很多的土地,用于建设一体化的排水管道,有些作为文化的宣传长廊会部分占用的群众的个人财产,由于有些矛盾纠纷不能很快的解决,就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
(三)池州市梅街镇基层矛盾纠纷的特点
复杂多样性通过表1我们可以得出在梅街镇地区基层矛盾纠纷的类型多样,其中包括家庭婚姻、邻里矛盾、财产矛盾等各种矛盾。邻里矛盾在基层比较突出。图1 的2020年基层矛盾纠纷比例图中可以看出邻里矛盾为19.19%,占据梅街镇基层矛盾中的第二位,在图2中2023年的矛盾纠纷比例图中可知邻里矛盾依旧占比很高。邻里之间的矛盾往往是居住在同一区域内且相互相识的群众,他们内部之间的矛盾如果没有及时解决,在接下来的生活中会造成矛盾纠纷的激化,影响邻里关系,甚至造成基层社会不和谐。同时不和谐的邻里关系能够向外延伸更多的矛盾。梅街镇作为新兴特色小镇,多数行政村作为美好乡村在建设中遇到的新问题更加层出不穷,更加复杂多样。
爆发随机性农村地区的矛盾纠纷的发生更多是由于利益关系。往往在涉及自身利益的时候,各种矛盾纠纷的爆发具有不可预测性。很多时候农村群众出现矛盾时猝不及防的,带有明显的随机性。农村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人民群众生活在这样一个区域内,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特别在农村进行生产活动中,会因为土地以及其他问题进行争议,从而引发彼此间的矛盾纠纷。梅街镇各地区发扬传统的傩戏,需要依靠广大的群众积极参与,但本地区青年人几乎都在外出工作求学,从而又造成传统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的新矛盾突发。
(四)池州市梅街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参与主体
1. XX部门
以原有的人民调解组织为依托,梅街镇进一步打造与镇村网络相衔接的纠纷化解平台。镇XX对机构调整、职能重新定位,继而形成新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在配齐配强兼职干部的基础上,还下设接待室、调解室等内设机构负责全镇的矛盾隐患排查工作,通过矛盾纠纷的协调指导、分派调度、督办考查等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在此基础之上充分发挥村调委会的作用,加大组织村干部,“五老”人员积极参与基层工作中来。
2. 社会主体
除了XX部门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之外,梅街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还有群众调解室。为更加便民,规范化的处理基层矛盾纠纷问题,各行政村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调解室,主要的参与为广大群众和基层服务者,调解室的负责人为基层XX的领导干部,长期在基层工作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对基层群众的情况都很熟悉,能够在群众自我调节过程中加强规范,保障公平公正。
各主体间的协同处理第一是XX部门内的上下级之间的协同关系,主要体现在镇村调解方面,以矛盾纠纷分流督办为主,对下级调解组织机构开展业务指导、监督、考核评比工作。下级组织除第一时间办理纠纷案件外,如遇重大疑难问题,还需上报上级。下级调解还应当组织安排专门人员对基层矛盾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排查。
第二是部门间横向协调关系。它主要体现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起衔接互动沟通机制。
第三是XX部门内外协同关系,主要体现在以XX为主的调解网络中,在面对基层矛盾纠纷发生要争取在地区内有威望的五老人士以及社会组织,基层XX组织人员去参与协调。
(五)池州市梅街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主要方式
基于基层矛盾纠纷的产生,基层群众会采取一些方式来解决矛盾纠纷,当矛盾纠纷无法化解时,群众也会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现通过问卷调查将群众需求的矛盾纠纷的方式如下表所示:
表2 群众寻求矛盾纠纷化解的方式
当前,基层群众在遇到矛盾纠纷时,选择的化解方式一般有人民调解、自行解决达成双方和解、需求第三方协商、向司法局寻求帮助、向人民法院起诉这5种方式。通过表2的问卷我们可以知道人民调解,双方和解,寻求第三方协商的民间调解已经成为池州市梅街镇农村群众的首要的选择。
1. 基层群众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
在人民群众中开展人民调解,和解,民间调解。这三种方式是在基层矛盾纠纷产生后,人民群众的首要选择。从表2可以看出,33.33%的人遇到矛盾纠纷都会选择人民调解,27.78%的群众选择和解,22.22%的群众选择第三方协商的民间调解。这些方法解决矛盾纠纷具有快捷,省时,省力的特点,既能维护自我的合法权益,又能快速解决矛盾纠纷,被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所青睐。
2. 基层群众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一般选择
11.11%的面对矛盾纠纷,群众会向XX机关和人民法院寻求行政调解。随着社会观念的转变,农村群众越来越关注自身权益,一旦出现冲突,他们就会向XX和派出所求助,参与调解工作,在第一时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在基层XX主持各方在自愿基础上开展公平调解,维护各方权益,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生活中。
3. 基层群众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其他方式
5.56%的群众在发生矛盾纠纷会向司法局寻求帮助。向司法机关求助,这就是运用法院强制力,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在法律的基础上解决矛盾纠纷。在其他方式不能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时,司法调解就成了最为有效的化解方式。司法调解更加注重公平公正,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托同时在调解的过程中要求程序规范,做到有法可依。采用这种方式解决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能够让广大群众知法,伏法,守法,从而达到善治的效果。
三、池州市梅街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不健全
1. 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组织体系缺失
当前,池州市梅街镇各行政村矛盾纠纷的化解主要依靠司法行政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基层XX组织开展工作,还有少部分通过人民内部自我调解的方式。这些具体的方法往往是分线作战的,很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无法通过整体协调和集中统一的方式解决问题。在基层,往往缺乏一整套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制度,也缺少统一指挥和调度。面对复杂的社会问题,不能发挥各单位各组织的协调作用,共同解决问题。也没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指导,监督,培训,考核和财政保障,也没有制定相应的政策扶持措施,这从根本上制约着池州市梅街镇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有序开展。
2. 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缺乏多元化解机制
池州市梅街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仍是采取单独的方式去解决,没有集中多种调解方式资源的优势,没有积极的配合,没有相互利用的资源,没有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协调解决矛盾的积极性。在日常生活中仅使用传统的化解方法来缓和矛盾冲突。虽然能够解决部分基层矛盾纠纷,但梅街镇作为一个新兴崛起的小镇,基层矛盾复杂多发,给基层的发展留下许多不稳定因素。在当前,减少基层矛盾纠纷的发生,把矛盾纠纷完全化解在基层仍然是当前基层矛盾纠纷解决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制度不完善
1. 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相关制度不健全
当前,池州市梅街镇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组织体系尚不完善,甚至非常欠缺,导致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不够完善。许多情况下,当农村群众出现矛盾纠纷时,当事人不知该向谁寻求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又该如何保护其合法权益。当前,由于梅街镇有关调解单位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制度不够健全,还缺少相应的调解人员,调解过程中因制度缺位现象导致调解人员不能明确自己的职责,致使其调解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
2. 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基层组织人员考核制度缺失
各个基层单位对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不关注的原因大多为考核制度的缺失。很多时候基层矛盾纠纷出现的时候,无论是人民调解员还是基层XX组织人员都建议人民群众去司法行政单位去解决,对于一些可以通过村委会就能解决的事情还需要通过上级,严重的浪费了基层资源,一定程度上也导致相关矛盾纠纷的激化。必须设定相关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将不安全的因素消灭在基层。
(三)基层调解员素质参差不齐
1. 基层缺乏矛盾纠纷调解的人员
在基层的很多地方都没有专门的矛盾纠纷的调解人员,在村委会很多都是一些公职人员兼职着调解人员的角色,他们并不是专业的,受过系统学习的,在解决事情方面通常是按着惯有的思维进行。同时由于基层XX组织没有过多的经费用于矛盾纠纷化解的建设中来,很多领导干部也不愿意成为调解人员,更没有吸引专业调解人员,就导致基层严重缺乏矛盾纠纷化解的人员。
2. 基层矛盾纠纷的调解的人员专业性相对较差
除了公安和法院调解工作者及专业律师外,基层调解干部多数为兼职人员,由基层干部统一担任。基层调解干部多数素质参差不齐,这就导致基层建设一支专业的调解队伍的难度较大。通过对工作人员学历情况进行调查得到相关数据如下图所示。
图3 基层工作人员学历
从图3工作人员学历情况的调查问卷可以看出,34.78%调解员为初高中学历,只有6.52%为本科学历,可知基层工作人员学历普遍不高且不是专业的调解员,拥有的专业性法律知识是很匮乏的,在实际工作中处理矛盾纠纷问题也具有一定难度。
(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缺乏充足的经费保障
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缺少专款资金支持梅街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主要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基层XX组织负责。由于不同的主体在进行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并没有专门的资金对此项工作进行有效保障,司法和行政等相关部门更是缺乏对农村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经费支持。一般情况下,在解决基层矛盾纠纷时,因基层XX组织资金不足,对于基层调解工作表现优秀的调解员无法进行奖励以及绩效激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甚至阻碍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正常进行。
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缺少财政预算保障XX财政预算是基层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经费保障的主渠道。尽管个别地方在经费保障方面做了一些创新试点工作但均未能扩大财政预算保障力度。各级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之所以资金严重不足,主要原因就是没有把它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且工作中的各项财政都无有效的保障,严重制约了各级组织对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展开。很多时候解决矛盾纠纷需要基层组织利用其它经费来支持化解工作的进行,从而造成基层领导干部对化解的重视度不高,影响工作的积极性。
(五)基层民主自治理念相对薄弱
1. 基层民主自治理念缺乏有效宣传
中国民主自治的本质与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虽然我国一直在致力于构建更加完善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在全社会弘扬基层民主自治的理念。在基层民主的建设过程中,由于各地区发展不均衡和缺乏长效宣传机制,导致在部分村庄基层自治十分不明显。基层民主自治的理念也无法直接深入到基层群众的生活中。甚至有些基层XX居于形式,并未真正的将基层民主自治的理念传播到基层群众生活中,错使很多基层群众认为民主自治与自我关系不大,不再积极参与基层民主自治的具体实践。
2. 基层群众自治意识和参与能力较差
群众参与基层社会事务的处理必须拥有相应的能力和一定的理论基础。为了解该地区村民的参与意识低的原因现对梅街镇的村民文化程度进行调查问卷,得到如下图4所示
图4 村民文化程度分布情况
在图4村民文化程度分布情况中可以看到很多群众都为初中及其以下学历水平,本身的整体素质就不高,在生活中也没有储备相关的理论概念,拥有的基层民主自治意识很差。在加上池州市梅街镇作为新兴的小镇,很多年轻人外出工作,上学,留在村里的多为年纪大的老人,留守妇女和儿童,他们自身所受的教育相比其他群体人员而言更少,对于要参加的基层社会事务也不是很关心,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基层民主自治理念在实践中运行阻力大。
四、池州市梅街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的成因
(一)缺乏专业性的矛盾纠纷化解组织体系
池州市梅街镇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并未确定专业性的化解组织体系。在实践中化解工作都是单独进行的,没有集中大调解的优势。往往是延续传统的矛盾纠纷化解的组织体系,依靠司法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基层XX来开展工作。这些方式解决矛盾,无法形成共同管理,相互协调和指挥的模式,化解的过程是单独碎片化的形式严重。正是基于专业性的矛盾纠纷化解组织体系的缺乏,在实践过程中造成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不健全,使用单一的调解体系,缺乏多元主体参与矛盾纠纷的大化解。
(二)缺少长效的监督机制
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需要完善的制度保障。在对池州市梅街镇的调研中发现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制度是不健全甚至是缺失的。在解决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有关基层工作人员为了减少自身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在群众向基层工作人员反映相应情况的过程中,基层人员不认真听取群众的诉求,无论矛盾纠纷的大小,基层工作人员直接让群众向人民法院或者司法局寻求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基层工作人员也不会因此受到工作的考核。这样就造成资源的浪费,也给群众带来麻烦。能够造成这种情况的发生多因为该地区缺少长效的监督机制。这种监督不仅要发挥群众作用,更要重点关注基层工作人员,也能找出制度不完善。通过监督,发挥群众自治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制度的完善。
(三)专业调解员人才短缺
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担任基层调解员的主要多为基层工作人员,并不是由专业司法调解人员担任。在图3的基层工作人员的调查问卷中我们发现基层的工作人员普遍的学历偏低,自身也没有学过专业的司法调解知识。在日常的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仅仅根据固有的思维进行调解,在很多时候调解的结果并不能使群众满意,甚至不能保护其合法权益。调解过程中主观性强烈,没有统一标准的化解模式。在基层组织建立的专业调解委员会,这部分人员为XX抽调的调解人员,虽然拥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对农村地区的纠纷调解技巧运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调解公平公正的结果。
(四)财政经费不足
池州市梅街镇作为一个新型小镇,其大量的财政用于工农业建设。在该地区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主要由基层XX组织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在日常的基层矛盾化解工作中,各基层XX组织人员成为主要的参与人,但在实际工作中没有专项的资金用来支持矛盾化解工作的进行。XX工作人员、基层调解员等多元主体的参与意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不力,严重影响着基层社会的和谐。目前梅街镇并没有将矛盾纠纷化解的资金纳入到本级XX的财政花销上,也没有利用其它渠道来获取资金用来支持矛盾纠纷化解。其不足的经费不断挑战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基层经费保障缺乏。
(五)基层民主自治理论宣传力度不强
梅街镇的村民学历不高,多为初中及其以下文凭。他们对基层民主自治理论都了解甚少,除了学历原因,更为重要的是基层XX对基层民主自治理论宣传力度不足。在通过去梅街镇实地考察中我们发现,该地区没有定期召开关于群众参与基层民主治理的相关工作,也没有通过宣讲会以及专业视频学习的方式组织村民积极参与。甚至有些行政村的基层组织人员居于形式宣传相关理论,让群众误认为基层民主自治不需要村民的个人参与。由于日常生产和生活中,广大的村民不懂基层民主自治需要发挥自身何种作用,对于需要村民参与的投票和选举活动,村民也因为自身理论缺乏,选择不去或者让其他人代替前去的乱象,这样严重影响着基层民主自治的发展。这些现象的出现反映出基层XX缺乏对理论有效的宣传力度,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群众的基层自治意识淡薄,参与实践的能力不强。
五、池州市梅街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对策
(一)建立基层矛盾纠纷“大调解”组织体系
1. 积极运用多元化调解模式
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解决方式和调解模式,综合优点进行优势互补,最大程度的发挥各个调解组织在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努力最大程度把农村矛盾纠纷的发生降到最低,力争把农村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司法部门应在基层组织中运用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调解员,通过防治、调解和宣传等方式,最大限度的化解基层矛盾。对于调解不好的可以采取控制事态的手段,尽量避免矛盾激化,为有关部门赢得时间并发挥自身作用。XX部门应充分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机制及其他有效方法,充分发挥各个部门在化解农村矛盾中的优势,全力投入到矛盾化解中。同时将社会组织引入矛盾纠纷化解中来,并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积极主动的化解矛盾纠纷,而不是依靠单一的XX部门调节。
2. 整合资源建立矛盾“大调解”体系
池州市梅街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重点应该在于整合资源,集中优势重点解决突出问题。随着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各种矛盾纠纷应运而生,不再是日常的生活方面,更多涉及教育文化领域,因此必须需要建立大调解制度。XX部门要组成专职机构解决矛盾纠纷问题,由XX作为主导,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参与负责对基层矛盾纠纷解决工作进行指导。在定期召开相关主题会议,对分管矛盾纠纷解决工作的人员给予指导、监督、培训、评估和资金扶持。逐步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信访等有关形式的有效对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自我调解功能,再次整合社会力量协同解决基层矛盾纠纷。
(二)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回访机制
1. 完善池州市梅街镇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机制
我们要充分认识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积极发现基层矛盾纠纷,积极掌握社会和个人的动向,不使矛盾纠纷成为影响社会的问题。基层XX应定期组织村干部经常深入各自所辖村庄进行摸底调查,定期开展农村社会矛盾纠纷调查,做到不漏人、不漏事,保证信息来源真实准确、摸排到位、报告及时。对能够化解的矛盾纠纷积极采取措施在第一时间解决,对发现的疑难问题应建立档案进行登记,并根据事由、时间、地点、涉案人员、重点对象等逐项进行登记备案,以稳定双方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在立即向乡镇有关部门报告。乡镇XX化解矛盾纠纷要坚持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同级XX,定期向各行政村报告矛盾纠纷情况,对一般性矛盾纠纷要争取解决在同级,对小型矛盾纠纷要坚持不上交。
2. 完善池州市梅街镇基层矛盾纠纷的回访制度
XX工作人员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时,还要做好矛盾纠纷案件的回访工作。回访不仅能检验XX部门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质量,而且能分类管理矛盾纠纷典型案件,总结先进经验。还能对XX负责矛盾纠纷解决的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监督。根据回访的制度设定将基层的各个矛盾纠纷化解的方式依据具体实践进行开展,不在是采用单一化的简单处理模式。努力推动基层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加大基层调解员专业选聘考核和系统培训力度
1. 选聘专业调解员并定期考核
在基层工作的调解员大多为兼职,由基层领导干部直接担任。在矛盾处理的过程中由于缺乏专业性,往往导致矛盾化解的效果不明显。因此在调解人员的选择中要注重聘请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司法干部、信访干部和其他具备相应素质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工作。他们往往政治上可靠,业务上精通,足以处理基层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对于选聘调解人员定期组织开展一些专业考核,在此应当包括对农村地区常见基层矛盾纠纷解决工作的考核,在考核过程公平与公正,采取群众、基层领导干部、专业调解人员等方式进行全面考核与综合的评价。对于考核合格的员工加以留任,不合格的调解员可以采取继续学习或者解聘的措施。
2. 加强基层调解员的系统培训
在基层解决矛盾纠纷工作需要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在图4基层工作人员学历的调查问卷中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基层调解人员学历普遍不高且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因此必须加强基层调解人员的系统培训,提高专业性。因此要做到:一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定期对本单位基层调解员开展专题法律业务的培训,着重讲解《民法》和《婚姻法》等其他与农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提高基层调解员的理论水平。二是结合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实践工作,选择与农村关系密切的典型案例,组织基层调解员到法院旁听相关案件庭审,增强基层调解员专业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三是各基层调解员应定期深入到基层到农村群众的家中进行走访与咨询,在了解群众矛盾纠纷的基础上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疑难的矛盾纠纷工作,并对纠纷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切实可行具体的办法。
(四)建立“财政预算为主、市场运行为辅”的经费保障制度
1. 建立财政预算为主的保障体系
财政预算一直都是多元化解决基层矛盾纠纷的主要资金来源。但在实践工作中,许多非诉讼矛盾化解制度落实主要靠基层调解员、调委会人员热情周到、无私奉献。因此在市场化经济中,要在财政预算持续的增加对非诉讼化解方式的支持度,依据管辖之内的人口,解决的案件数量,化解过程中的经费需求都纳入到县级财政预算之中来。同时也采用购买的方式解决基层组织矛盾化解不力的问题也要积极建立化解矛盾基金,实行专款专项使用。
2. 适当扩大调解的市场化运作
对于律师事务所,专业性的调解机构,金牌调解员可以适当进行市场化运作,尝试有偿矛盾纠纷化解的相关工作,这样可以扩大经费的保障来源,也能够激发更多的基层调解员努力提升自我专业素养,积极学习专业的法律知识,从整体上推动整个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有序健康进行。
(五)推进理念宣传和激发群众自治意识并重
1. 发挥XX对基层民主制度理念宣传力度
基层民主自治是基层发展的关键。在基层民主发展的过程中XX需要加大对基层民主理论的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在线视频的学习向广大的基层群众讲授基层民主自治理念,让基层民主自治理论深入人心。为了提高基层群众对在线视频的学习兴趣,可以设置知识竞赛获得相关奖励用来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同时也可以召开专业的理论知识宣讲会,邀请村民参加。在宣讲的过程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并加大群众互动环节。通过相关理念知识的宣传来完善以村民自治为中心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农村集体智慧的大优势。基层群众也应秉承主人翁的精神,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创造性,直觉主动的参加农村自治工作。
2. 激发人民群众的自治意识与参与能力
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建设,需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的力量。参与意识是人民群众能否积极地与基层社会事务的决定性条件,参与能力则是人民群众能否积极参与基层社会事务的先决条件。只有当基层群众能够积极主动的参与基层自治,才能够真正的了解基层自治理论并发挥基层民主自治的现实作用。在面对基层群众参与意识不强的情况下可以引入激励机制,对于积极参与本行政村基层事务的群众给予嘉奖和表彰,带动更多群众参与活动。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建设的过程中离不开广大基层人民的参与。群众是参与基层民主自治的主体,对于本行政区内的事务都享有一定的知情和参与的权利,通过提高基层群众的参与能力,能够保证群为民所用,减少基层干部乱作为和不作为现象,促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促进基层社会的发展。
六、结论
本文以池州市梅街镇为调查区域,选择部分行政村进行实地走访,设置不同问卷来调研该地区矛盾纠纷的现状。通过发现本地区矛盾的类型、矛盾产生的原因、矛盾解决的主体等得出目前整个 梅街镇存在的基层矛盾纠纷的问题。在公共管理的视角下,系统运用基层民主自治和社会协同治理的理论知识来解决问题。提出的路径为:一是在区域内设立大的组织调解体系;二是引入并完善排查与回访机制;三是加大对基层调解员的专业考核与培训;四是主建起财政预算和市场化协作的体系;五是发挥XX对理念宣传的主体作用和激发广大群众参与自治的意识。通过提出的对策希望能够有效推动广大农村地区进行矛盾纠纷化解,共同推进基层社会的稳定,促进整个社会和谐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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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我是宿迁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的一名学生,下面的问卷调查采取不记名的方式,请大家放心填写,本问卷是为了了解基层群众的矛盾纠纷化解的相关问题,各位本着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谢谢大家的配合。
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问题的调查问卷
1.您的性别是:A.女 B.男
2.您的年龄:A.25岁以下 B.26到35 C.36到45 D.46岁以上
3.您的最高学历:A.初中及其以下 B.高中、职高、中专、中技 C.大专 D.本科及其以上
4.您曾经遇到过哪些基层矛盾纠纷:A.无矛盾纠纷 B.婚姻家庭矛盾 C.继承矛盾 D.财产矛盾 E.赡养抚养矛盾 F.邻里矛盾 G.山林矛盾
5.您遇到矛盾时会采用哪种方式解决矛盾:A.自行解决 B.第三方协调 C.找村干部协调解决 D.调解员解决
6.找第三人调解矛盾时,哪个是你所要考虑的因素:A. 第三人在村里地位 B.第三人专业素养 C.第三人跟自己关系的亲疏远近
7.当您感觉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您的想法:A.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B.绝不能容忍 C.如果有相关资源,会力争到底
8.您觉得为您调解的工作人员应具备哪些素质:A.丰富的法律知识 B.有公平公正的处理方式 C.互相熟悉 D.在当地有一定的威望和公信力
9.您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是什么:A.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B.网络 C.法律有关书籍 D.宣讲会 E.XX组织的学习活动
10.您选取解决矛盾方式的决定性因素是哪个:A.所花费的经济 B.结果是否公平 C.与纠纷的亲疏关系 D.对方强势程度
11.您是否从事过相关的基层调解工作:A.从事过司法调解工作 B.从事过司法调解工作 C.没有相关的经历
12.您认为矛盾调解的困难在哪里:A.当事人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调解 B.当事人法律意识 C.当事人利己的心理
13.农村群众会选取哪种方式解决矛盾纠纷:A.和解 B.民间调解 C.第三方调解 D.司法调解
14.您觉得基层调解人员应具备哪些素质:A.法律知识 B.公正的处理方式 C.互相熟悉 D.当地的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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