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行政执法是对国家各项具体事务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行政法治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行政执法问题更是屡见不鲜,为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行政执法活动科学、高效、有序的进行,本文将结合罗平县行政执法具体案例,运用相关理论知识,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实施机关权限不清、协作不畅、执法程序不健全、行为不规范、辅助人员参与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不够完善等相关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并给出建议。
关键词:行政执法;依法执政;自由裁量权;
一、引言
(一)研究的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XX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在各个职能领域均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然而,在经济和人民生活改善的同时,由于行政执法领域导致的社会矛盾也进一步凸显,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所以党和国家也十分重视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先后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旨在解决实际问题。从1984年以来我国出台的行政法律、法规高达上百件,内容涉及:公安管理、税务、土地、工商、矿场资源管理、水、海关管理、农业林业管理、城市建设、环保管理、交通、邮电管理、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管理、国防、外事管理、食品、药品管理、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等行政领域,都充分证明我国一直致力于完善行政执法体系的法律法规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基于上述观点,本文将对行政执法实践中产生的具体问题进行研究,主要以罗平县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具体案例为主,剖析罗平县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解决对策。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研究目的
(1)了解目前我国现行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规范,为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提供法律依据,以期给罗平县执法部门改革提供解决思路;
(2)以罗平县的行政执法实践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具体、科学的整改措施和方法;
2.研究意义
行政执法是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为保证行政法规的有效施行,而对国家的各项具体事务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也是行政法治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都与我国的行政执法实践活动息息相关,行政执法的主动性、广泛性等特征也决定了它与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由此可见,行政执法的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到依法治国的有效推进和法治XX的形象塑造。经过长时间的摸索我国行政执法中暴力执法、多头执法等情况得以改善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大量不可忽视的问题,例如:行政执法体系不完善、行为不规范;部门职能交叉严重、行政执法效率低下;辅助人员参与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这些问题严重地阻碍了我国依法执政及其对于XX的法制化工作的有效地推进,为了提升我国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促进我国的行政执法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开展,我们有必要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研究和探讨。
本文的理论意义是在深入研究罗平县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我国现行行政执法体制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之上,以行政法为出发立场,聚焦观点,对现行行政执法的法律空白进行有效增补,为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夯实法理基础、明确制度保障、增强法律依据。
从现实意义上来说,在新时代建设法治XX背景下,依法行政成为各级XX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原则。而行政管理是以行政执法为中心,行政执法在实践中如何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地执法,如何妥善处理行政执法主体与受众之间的关系,始终都是广大民生群众最为关心的话题。为此我们要稳步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合理执法的工作,体现我们的执政服务为民、执法服务人民的根本工作宗旨,同时应当认真思考我们在行政执法的实践中怎样才能够更好地准确把握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使得行政执法权力在符合法治、科学、规范、高效、为民的原则下运转,就有其现实意义。
二、行政执法的概念核心
(一)行政执法的内容
概念的明确不但直接涉及到理论以及其所构建框架的广度和范围,也直接影响到了理论制度是否科学与严谨,更直接决定了理论概念的精确与否。基础性理论则被认为是该理论与制度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前提与基础,是该理论制度之所以系统、科学、合理、完备的根本保障。所以在本课题研究初始阶段就很有必要对涉及到的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进行界定。
1.行政执法的概念
最早对“行政”的法律界定来自德国的福斯多夫(Emst Forsthoff),把行政定义是“在法律的范围内,依法进行面向未来的连续性的社会形成活动。[1]”而当代的行政法学界对“行政执法”仍有广义与狭义的争论和探讨。狭义的“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或履行国际条约时所采取的具体办法和步骤,是为了保证行政法规的有效执行,而对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体的行政行为[2]。广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所有的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管理的一切活动中应遵循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它可以发生在抽象和具体的行政行为之中[3]。不难看出,对于概念的界定是狭义或广泛,最大的区别在于对行政相对人做出的行为是具体还是抽象的。
人们通常在三种情景下会使用“行政执法”,并给他们一个相应的执法含义。其一,就是将“行政执法”简单地认为等同于“行政”,目的在于区分我国现代公共行政的基本法律属性和主要职责。其二,主要是将“行政执法”具体分划为三类:第一类主要是负责制定相关行政法律规范的执法行为;第二类主要是依法直接负责处理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各项行政违法、违规事务的执政行为;第三类则主要是通过行政裁决认定行政管理相对人与其他行政执法主体之间或其他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与XX行政事务管理法律问题密切有关的民事行政争议或者纠纷的执法行为,即我们通常称之为“行政司法”,目的就是为了准确区分各种行政的不同执法内容。其三,就是将行政法的执法方式作为各种行政执法行动的一种具体执行手段和执法方式被广泛应用采取的“行政执法”,主要执法内容一般包括办理行政执法审批、行政执法惩戒和其他行政执法强制等各种行政执法行动。除此此外,学界对哪些行政行为属于“行政执法”也存在理解上的差异,有些行政机关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执行都理解为“行政执法”,将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归为“行政管理”等等。
由此可见,在行政法学界对行政执法的概念尚未形成一个完全一致的理论定义,但不同的理论界定又是相似的。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行政执法主体对行政行为客体作出具体或抽象的行政行为。
2.行政执法的类型
根据不同衡量准则,行政执法主要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
从行政行为上看:抽象执法和具体执法、羁束性执法和自由裁量性执法、依职权的执法和依申请的执法、强制性执法和非强制性执法。
从体系结构上看:XX的执法、XX工作部门的执法、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行政委托的社会组织的执法[4]。
三、罗平县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评析
(一)罗平县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行政执法行为程序不健全,行为不规范
一个完整的执法程序是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律法规正常实施的根本条件,然而目前罗平县的相关执法程序还存在一些漏洞,在实际的执法工作中常常出现不正规的流程操作,充满了盲目性和随意性。这样会导致问题无法得到合理的解决,对于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没有按照程序进行正规的处罚流程,会因此引起很多不必要的纷争,影响最后的执法效果。
案例:2020年11月30日下午,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执法大队在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过程中,与位于罗平县文笔路上的一家烟酒店店主,因放置在商铺旁小巷里的拖把被城管队员直接收走索要无果,发生口角纷争,8名城管随后冲入商铺内将店主父亲强行拖拽出商店,在商店外对店主父亲实施殴打,整个殴打过程持续了2分钟。店主父亲被殴打后住院,经医院CT检查报告显示其右侧第4、5、6前肋骨骨折,头部有皮外伤。经调查,罗平县城管局打人的工作人员已被停职,案件仍在调查中。
从罗平县“城管打人”事件来看:
一是地方XX形成为GDP、唯经济是从的片面发展观,以经济眼光看待问题,用经济规律对城市进行规划,建设和发展。这种观念导向下的城市管理,过分注重城市的外在形象打造,同时还激发出了对“秩序”追求的刚性崇拜,于是一排排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便民实用的市场被高档购物商场和商业区取代,马路也被越拓越宽;于是追求整齐划一,高度一致,想要将城市中的人和事物都纳入权力秩序的框架下,并对其进行绝对掌控[5]。同时也大大增加执法难度。如生活中常见到城管开着综合执法车规劝商贩们占道经营问题,城管如果对其进行劝说并不采取强制行为暂扣占道经营的物品,商贩们大多时候充耳不闻;而一旦采取强制行为暂扣,执法者很容易遭到商贩们的辱骂和抗法,严重时甚至引发肢体冲突,即生活中见到的“城管打人”事件。
二是无法可依,执法依据不够明确是当前较大的问题之一。城管部门执法的基本权力依据来自《行政处罚法》第16条和《行政强制法》第17条,但这两条基本法律都没有针对城管执法行政部门的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及其应当履行的法律职责、执法者的法律权力义务、执法的工作过程和执法方式等问题做出明文规定,导致了目前城管部门执法的相关工作无法做到有法可依[6]。即针对我国城管现场执法如何执法、执法要求、执法过程以及如何处理拒法案件,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而执法的水平、公正性、合法性、合理性也因此受到了诸多的社会质疑。
三是反映出在行政执法过程上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执法部门在行使行政处罚权利时,应当遵循:出示证件表示身份-阐述处罚的事由及依据-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编写制作笔录-制作处罚决定书-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行政执行的行政程序。如2011年罗平县工商局下达罚款指标随之而来的乱收费、乱罚款让商户们苦不堪言。当年4月罗平县21户经营户集体拒收罗平县工商执法人员送来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随后休市两天,据悉商户们认为工商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简化程序,没有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而是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商户们进行罚款,剥夺了商户们的知情权和改正的权利。由此可见,无论是城管打人或工商执法人员乱收费,在执法过程中均存在暴力实施违规行为、没有严格地遵守执法程序甚至任意缩减执法步骤等违规性行为,这些都导致执法过当的事件屡屡发生在管理的过程当中。
2.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参与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这一概念源自于德国,被称为行政辅助人或行政助手。德国法上所述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是指“在行政机关执行特定行政任务给予协助的人”[7]。在界定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概念时,其核心是理解“辅助”的内涵,因为从字面上理解,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是辅助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展开展执法活动的人员,是“依据行政机关的指示行使的辅助行政机关行使国家职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8]。
行政执法工作任务量大,人员比较缺乏。为了对城市进行更好的管理,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已经开始广泛地参与到行政执法活动中。国家和地方也出台了一系列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进行相应的规定,进而规范和推动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参与执法。这不仅大大提升了行政执法的效率,也对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起到积极作用。但在实践过程中受法律定位、执法权限、招聘程序等客观条件的影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参与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行政执法人员独立开展执法活动或者做了应由执法主体做出的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采取暴力等执法手段、侵犯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能力范围内能够履行而没有履行的行政失职行为、程序违法、以权谋私等;在行政执法实践中行政辅助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未表明身份,应当回避没有回避,以及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由行政辅助人员对相对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等等。都是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参与执法过程中常见的问题等等。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参与执法中出现的上述问题与其自身的素质也有着密切的关联,行政执法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而参与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素质。以2020年7月“罗平县交警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为例,招聘信息如图2-1罗平县特警大队招聘信息(摘自掌上罗平公众号)。对于警务辅助人员的专业知识要求不高,且仅仅对国籍、学历、身高、身体条件做出要求,这与交警性质执法工作的实践需求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方面XX为缓解在编人员不足的压力放宽对辅助人员的要求导致辅助人员的质量良莠不齐,另外一方面对于学历和专业技能的放宽更是使得行政辅助人员的受众群体绝大部分学历为大专、高中、甚至初中,后期又不加以系统性培训也导致了行政辅助人员的法律素质难以得到保障。文化水平和素质水平不高,对法律没有一个准确的认识,所以无法准确的捕捉到违法行为。导致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自身容易出现违法行为,或为了利益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公然违法。
图2-1罗平县特警大队招聘信息(摘自掌上罗平公众号)
3.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不够完善
行政执法监督,指的是负有监督职责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媒体、社会公众等对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行政法律规范进行监察行为[9],并且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的活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提出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等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10]。行政执法在日常生活中是各种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依法有单方性、自由裁量权和强制力。因而行政执法主体不可避免存在着滥用行XXX的可能,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以权压法,越权执法,徇私枉法,滥施处罚,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等执法违规现象相继出现。所以权力的运转必须要受到规律性的制约,每个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都必须按照法定的权限和范围行使权力,自觉接受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的指导和监督。检察监督作为司法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担负起对行XXX力特别是行政执法权的监督责任。但是对于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除人大的权力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法院的诉讼监督、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之外[11],并没有给予检察机关这支专业的外部监督力量名正言顺的监督职能。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检察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联合发布律法规,其由于权威性不足,也很可能出现行政机关是否严格执行规定全凭自觉的尴尬局面,检察机关就行政执法开展监督工作时也因无法可依而显得“底气不足”。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依据其职能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机关对外承担的行政职权以责任形式设定,将各项执法的职责和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相关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以监督考核为手段,从而形成的行政主体自律、补救和防范等各项制度的总和[12]。随着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对于民主法治认识的不断加深以及移动互联网时代下民意凝聚力的加快和提速,XX的存在和其运作方式的合理性、合法性受到普遍关注和重视,而且XX自我控制的内部动力也由此得到增强。作为这种自我规制的集中表现,行政执法问题的责任追究机制就成为了责任XX、法治XX和民主XX的必经之路。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需要明确执法流程,严格执法标准,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规范并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管和指导,以期提高当前我国的行政执法能力。
作为县级XX,罗平县行政执法部门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的方面并不完善:不同的部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之间缺乏连接、执法流程不清晰;不同部门、机构和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职责、期限、执行主体不明确[13];行政执法权结构不清晰、行政执法责任配套制度不完善等。就行政责任制度而言,应该是一个涉及执法全过程的制度体系而非某一环节的控制和监督制度,其理想化指标至少应包括该制度体系所涉主体的明确性、权责结构的清晰度、制度体系的配套程度和可操作性等参数[14]。
(二)罗平县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法律工具化状况严重
法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展方略的推动下,本就应该成为每个中国公民心中最根本的信仰。但是在现阶段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行政执法相关部门往往注重形式上的法律作用,却忽视了实质层面上的法律。法律在一些执法工作人员的手中也逐渐演变成为一种管理方法上的“工具”[15],从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往往出现,执法人员利用职权压制法律,这不仅加剧了行政执法人员与相对人的执法矛盾,也大大降低了行政执法质量。
2.行政自由裁量权过大
依法执政的基本途径决定了在具体的行政执法的过程中,需对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执法范围、力度及方式进行明确规定,在实际过程中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裁量。但是由于行政执法涉及内容繁多,这些规范性文件对自由裁量权的运用没有明确的界定,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往往需要执法人员通过主观臆断做出行政裁决,这也就造成了我国的行政执法工作中常出现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或权力太大而导致的行政执法过激。不仅违背了公平、理性的法律原则,更侵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行政执法的公平性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例如:判断情节严重性的自由裁量权。在中国的许多法律中,都有情节较轻或情节较重的条款,但是对于“轻”和“重”却没有明确的界定,在具体的认定中仍是由行政机关对此进行裁量。
3.执法人员专业化不足
当前,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行政部门的执法任务也日趋繁重,在工作中难免出现人手不足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在编人员数量较少、资金投放不匹配、人员组织设置不合理、特殊行业专门技术人才缺失、经费普遍紧张导致办公设备不健全等。为缓解执法部门人手不足,因此经常会在面向社会招募一些合同工来参与行政执法工作,这些合同工可能技术或者专业素质不能满足执法要求,更有甚者在工作当中缺乏必要的法制观念,从而导致违法违规行政执法的现象屡见不鲜。
四、加强罗平县行政执法的对策建议
(一)XX行政执法行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
XX是一个庞大的运作机器,要使其高效运作首先必须设定完备的管理体系,为城市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当中,一定要为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和行政监督工作者提供了相应的执法基础和法律依据。如此,可以避免相关的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当中无法可依、执法不严、程序不当的问题,更能够提高罗平县行政执法的工作效率,减少有关行政执法人员损害XX机构形象的情况。总而言之,罗平县XX应该在遵循国家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健全行政执法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执行主体地位、权限便于对城市的行政管理和执法,以期解决罗平县执法懈怠和权力滥用等问题,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社会效益,实现行政执法的公平正义。
一是需要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价制度,其核心目的是充分利用独立于XX体系与社会大众之间的第三方专业评估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来成就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和公正,同时解决在XX自体评价中难以逾越的阻碍。
二要完善权责结构,只有权责的边界明确,才有可能明确锁定履行执法职责的主体,避免执法者揽功扯皮。就目前的形势来看,权力清单与责任明细的梳理、完善将是解决该问题的一条良好途径。新一轮体制改革正是为这项工作提供了新的契机,在对部门职能资源的整合和职权重新配置等工作过程中,可以考虑通过进一步依法严格梳理与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分解、落实各项执法的目标任务、确保权利边界清晰、权责分明,并在此基础上,明确绩效考核的标准。
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各执法主体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给予直接支持。通过外部的监督的手段促使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遵循法律法规。
(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参与执法的规范路径
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在编人数的欠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面对目前实践中出现的失职行为、程序违法、以权谋私等问题,应针对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规范,以发挥辅助执法制度的最大功能。
一是健全参与执法的规范体系,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在我国起步晚,XX应在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参与执法的过程当中,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参与执法提供法律支持,同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辅助人员参与执法的规范体系,特别是明确辅助人员参与执法的制度内容。
二是明确参与执法的权限方式,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无执法权只起到协助、辅助的作用,需明确执法辅助人员在参与执法中的地位,并根据不同行政执辅助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的内容,明确不同的执法方式。从而明确辅助性事务的具体边界,以更好地发挥执法辅助人员的作用。
三是注重信息公开,特别是有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参与时,更应注重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在XX信息网公开各部门招聘的执法辅助人员工作信息、工作职责、权限范围并及时更新有关信息,以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另外,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应有特殊的身份标志、工作证件,并在执法活动中主动表明身份,便于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进行辨别。
四是完善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制度,目前我国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招聘并没有强制性要求,一般由所招聘机构自行拟定招聘要求。为了更好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在准入条件上,应进一步明确并提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为选拔高素质的执法辅助人员,可在学历上进行要求,尤其特殊岗位对学历和专业的要求应适当拔高。同时为保证选拔的公平、公开和公正,招聘机构需制定科学合理的选拔程序并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
最后,在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正式上岗前,理应由所在的机关或同级人民XX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法律知识、业务技能以及职业道德等多方面的培训。在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参与执法后,还要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和技能培训,不断的提高执法辅助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从而确保执法辅助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机制
一要强化、细化督促检查。要健全科学的规范法治化建设工作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进一步规范细化考核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标准、评议标准,将依法规范治理全县的具体工作目标纳入乡镇(社区街道)、各事业单位和相关党政部门全年目标工作的主要考核内容,考核最终结果可以直接列为党政领导班子、机关领导班子干部的考核及年度领导述职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是优化行政检察部门人员结构。招录时,优先录用具有三年及以上行政检察工作经历和行政法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充实检察部门,随后开展以下方面的工作:首先,组织该部门人员深入学习行政检察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每一位行政检察人员能充分掌握和熟练运用监督检察标准。其次,对以“穿透式”为代表的行政检察监督理论进行深入研究,充分发挥该理念作用,在执法部门发生越权执法、执法不当的执法行为时,及时给出整改建议,督促执法机关纠正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督质量和效率。最后加强培训。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主要是人大、党内外、社会的传统监督,所以罗平县检察部们当务之急是加强相关监督人员的培训,可以通过举办微讲堂、参与行政机关业务培训、邀请行政机关执法骨干授课、开展岗位练兵等形式,强化培训效果、提升队伍整体的专业素能[16]。
三是强化对行政执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首先自觉地依法接受党内政治监督、人大司法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健全人民行政检察机构依法受理申请民事应诉的法律制度,尊重并严格遵守人民法院的规定生效诉讼。其次,在监督介入方式的选择上,一方面要紧跟时代增强科技手段的运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录音、录像设备全过程记录执法,并实时提交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终端。检察机关通过审查音视频档案,及时、全面地掌握当天执法案件的总体情况,可以有效地开展实时监督,并解决执法中出现问题调查取证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可成立县依法执政监督小组,牵头与司法行政机关不定时开展专项督查或联合执法活动审查。
五、结束语
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形势发生了飞速变化,我国的管理改革也开始走向深水区,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国际形势,我国已经提出了一系列的综合性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但在实践中,由于行政执法涉及范围广泛,运作体系庞大行政执法工作难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加之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更是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通过研究分析罗平县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可能导致执法困难的因素,从行政执法产生问题事后裁决机制的角度出发,提出有利于引导和推进的一些可实施解决行政执法困难的理论路径和理论机制。希望能对罗平县的行政执法问题以及相关制度的完善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张纪宇.行政概念疏议[D].青岛大学,2018.
[2]郑芸.成都市火车站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问题及对策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8
[3]洪兴旺.严格审计执法之我见[J].审计与理财,2019(02):45-47.
[4]张慧. 道路交通行政执法问题研究[D].中南民族大学,2008.
致 谢
本论文是在谭安老师的全力指导下完成的。
故事不能停留在这四章,写下去才知道梦有多长。行文于此,落笔为终四载青春打马而过,三千往事浮现眼前,不觉感概万千。四年的本科生涯也即将结束,始于2017年金秋,终于2021年盛夏,立于普院目光所及之处,皆是回忆。我曾迷茫过、失落过,但也曾被坚定选择、被信任、被关怀,这些都是青春岁月里我打马而过满满的收获。作为普院学子,我可以自豪的说,我在这里度过了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
在本文即将完成之际,首先我要感谢的是我的论文导师,从开题报告的选题、整体框架的确立,再到标题的推敲,每个环节都给了我并提出宝贵意见。论文定稿的整个过程中老师一丝不苟的审阅修改,本文才得以成型。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感谢我的班主任老师,从始至终,她始终在教学中尽职尽贵,课上是我们的老师,课后是我们的好朋友,她教会我如何分析与思考,教会我领悟深层次的人生真谛,在她身上,我学到很多,学会了继承与创新,分析与思考:这些收获让我受益终生,让我在踏入社会后增加了一份面对生活和工作中困难的信心与勇气,让我在未来的生活中不忘初心,脚踏实地。
借此机会,特别感谢我的父母及家人对我的支持与信任,十六载求学路,是家人无声的爱,默默奉献与支持让我在奋起一搏之后可以有枝可依。希望接下来的日子,我可以成为你们的骄傲和永远的依靠。
友同门志,所以辅吾仁。感谢四年来诸位同学、好友对我的包容与关怀,帮助与支持。感谢你们在我遇到困难时的鼓励,在生活上予以的陪伴,感谢大家在我考研阶段给予我的温暖。一别不知何处去,人生海上难再逢,唯愿诸位同窗前程似锦,平安喜乐,永远清澈明亮。
这个夏天,船已靠岸,我们的故事还有新的篇章。最后祝福普洱学院事业日新,生机永畅,祝愿所有老师们身体安康,桃李满疆,祝愿我曾在这里遇到的每一位同学们前程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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