毯子村村民自治模式创新研究

摘要

村民自治制度起源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是一项伟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村民自治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根基,同时也是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环节。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开始更加重视乡村的治理与发展,多次强调乡村振兴战略。随着我国乡村建设的推进,乡村治理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对于现阶段的村民自治模式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研究村民自治模式的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通过阅读文献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梳理现阶段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结合毯子村的具体情况提出本文论题。通过分析毯子村村民自治模式中的不足与问题,并提出相对应的改进对策,探寻适合毯子村的农村村民自治新模式,进而为我国低发展水平类农村发展提供创新性建议,丰富基层范例。

关键词:村民自治模式;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乡村建设

第一章村民自治概述

1.1村民自治概念

“村民自治”的提法始见于1982年我国修订颁布的《宪法》第1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村民自治,简单来说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和农村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

对于村民自治概念的理解,国内众多学者有着不同的见解。笔者通过实地调查认为,对村民自治含义的理解,必须要结合中国村民自治的具体实践,而不能局限于法条或者权威学者的规定。现阶段的法律条文中关于村民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的规定,和其他由此为依据而生的学理诠释,均未能揭示村民自治的完整概念。笔者认为,村民自治的目标并不局限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同时也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村民自治的主要目标应为实现更好的自我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发展的基础上,自我教育,管理和服务才会更有意义。发展是自我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最终目的与归宿。村民自治发展至今,它存在的意义已经不仅是对村子静态秩序的维系,而更多的具有动态的,满足村内居民发展,追求美好生活的要求。

笔者认为,要想正确理解村民自治的概念,首先要正确认识村民自治的主体以及村民自治权的性质、种类、内容。

首先,村民应为村民自治的主体。村民自治虽然大体上是指村民作为一个集体或群体上的自治,而非个人意义上的自治,但是村民自治的最终行为和受益者仍是村民。村民的自治权利可为两类:一类为个体行使的权利,比如选举权,被选举权,投票权等;另一类则是村民须通过组织或机构,比如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才可以行使的权利。例如提案权,罢免权等;这两类行权方式,虽然模式不同,行使权力不同,但他们的主体都是村民。

其次,村民自治体也是村民自治的主体。村民自治体是全体村民组成的一个组织体,其意志即代表全村人民的意愿,其产生的利益也全部归属于村民。但当它进行对外活动时,比如与基层XX联系,与他人合作开发项目时,自治体本身需要有决断权。也就是村民自治体应为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在这样的条件下,村民自治主体的权利可以这样理解:在村民层面,村民的权利为村民自治权利的集合;在村民自治体层面,权利表现为村民自治体的自主经营或者发展的权利。

村民自治权的性质在我国现有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国内大多数学者在研究村民自治时将村民自治权归类为村民的民主权利,分为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这四个方面。村民自治在本质上是国家将权力过渡给村子或社会的制度,这一点就决定了村民自治权的权力性质为私权利,具有经济性色彩。村民自治权的种类和内容在我国乡村发展中不断得到丰富和补充,但仍可主要概括为三类,一为村民的财产性自治权利,即村集体资产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二位村民的村务类自治权利,如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监督权、提案权、知情权等;三为村民自治的救济性权利,如司法救济权。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村民自治的概念应为村民依法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实现自我发展的法律行为或制度。

1.2村民自治模式的概念

村民自治模式的概念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从村民自治模式的本质来看,村民自治模式实质上是“乡政村治”模式。“乡政村治”模式是一种二元治理模式,即国家在乡村一级设立乡村基层XXX,依法对乡村进行行政管理,乡镇以下的村实行村民自治,村民依法形使民主自治权利。使村级成为基层民主的组织载体。“乡政村治模式具有一元二体性,其中一元性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国家权利和村委会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即乡XXX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产生和来源性质相同,二者来源于人民,服务于村民。所谓二体性,一是指乡XXX执行机构——乡XX和村民自治执行机构——村委会分属不同的组织系统、且产生程序也不同。从组织构成来看,乡XXX组织是由乡人大、乡XX组成,乡党委属于XXX的领导力量,它属于“准权力机构”,而村民自治组织中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是其工作机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是其权力机构”。

从村民自治模式的组织构成来看,村民自治模式是由村民会议、村民委员会等形使村民自治权利的组织机构构成。随着我国乡村的发展,原本的村民自治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新时代乡村的需要,所以衍生出了很多种新形式,但在本质上都是由形使村民自治权力的组织构成。

第二章毯子村村民自治现状

本文以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毯子村为案例进行研究。毯子村经济水平不高,在我国低发展水平类农村中具有一定代表性。笔者通过实地考察,问卷调研的方式来分析毯子村村民自治现状。并将其分为民主监督模式、民主决策模式、民主选举模式三个方面进行分析。问卷主要包括村民个人信息、村民对村务的关注度以及村民的村民自治参与情况部分,本次问卷调查对象为长住村民和村干部,共发放280份调查问卷,在将22份无效问卷摘除后共收获258份有效问卷,问卷有效率约为92.1%。

2.1 毯子村民主监督模式

9e6316b4794a043f44a6bb9845598b20  图2-1-1村务公开情况

根据图2-1-1可以得知,在本次调查结果中,虽然毯子村在法律法规的要求下进行了村务公开,但村务公开方式不够透明,绝大多数村民没有便捷的渠道查询村务,不关心村务情况的村民较多,没有关注财务公开栏与村情公开栏的村民占比约为70%。在访谈后得知,出现比现象的原因是因为村委会很少更新村情或财务公开栏,并且村民没有渠道评价或知晓村干部的工作情况。

2.2毯子村民主决策模式

9592086b3def8191d2c2c12d350931a2  图2-2-1村民会议的重要性调查

结合图2-2-1可以得知,认为有必要定期开展村民会议的村民数量占比为15%,觉得没有必要定期召开村民会议的村民占比为68%,认为定期召开村民会议要视情况而定的村民占比为17%。在与村民们访谈后得知,很多村民并不了解村民会议流程和意义,他们普遍认为村民会议是村干部的事,与他们无关,没有认识到村民会议的重要性,缺少保护自己民主决策权利的意识。村干部对于村民会议的宣传力度不够,对于村民参与意愿较低的现象也没有提出解决方案,所以造成了村民民主决策缺失的现象。同时通过与村民的交谈得知,村内的大小事务基本由村党委决定,很少采取召开村民会议的方式处理村务。

f51b8769bd0641f1749fa05a88f5f368  图2-2-2村内民主决策模式调查

根据图2-2-2可以得知,毯子村村民们参与村内事务决策的方式只有村民会议,而村民代表会议在毯子村内只是“少数人的会议”,没有代表整体村民的意愿,也就没有发挥它的代表作用。村民们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过于单一,村内的民主决策模式不健全,拥有民主决策权利的组织也没有发挥出它应有的效能。

2.3毯子村民主选举模式

5e16cf4dea5b6c6f15482f678e85bd19  图2-3-1村民对于村干部换届选举意愿调查

在针对毯子村长住村民与村干部开展问卷调查之后得到图2-3-1的统计图,由此可以了解到,关心村干部换届选举的村民数量占比为47%,对比不关心和觉得无所谓的村民总占比为53%。在对关心村干部换届选举的村民展开会谈后得知,他们不仅关心村干部候选者的工作能力和品行,还对公开选举流程有着明确要求。他们要求形使自己的民主选举权利,并通过正规流程参与村干部换届选举。在对不关心村干部换届选举的村民展开会谈后得知,他们之所以不关心或者对于村干部换届感到无所谓,是因为上一届村干部候选人均由乡镇XX直接选拔任用,最终的新村干部领导班子并没有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这部分村民对村内干部的选举模式不满,并且对于村干部选举的方式感到无奈。

9871df094480a9bad1c69249a004631c  2-3-2村民参与民主选举方式调研

笔者根据图2-3-2的调查数据和与村民们交谈得知,村民们的参与民主选举的方式主要为“代投”,即每户选出一位代表参与村民会议,在竞选村干部的候选人介绍自己后村民代表们根据表现投票选举,候选人多为上届领导班子或乡镇XX选出,村民们对于村干部候选人了解不多。

综上所述,毯子村村内的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模式中形使村民自治权利的组织并没有满足新时期村民发展的要求,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果。由于缺少民主监督,自治组织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功能缺失,村务的处理并没有遵循村民们的意愿。毯子村村民自治模式迫切需要改进创新。

第三章毯子村村民自治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实行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村民自治模式中依旧有一些问题未能得到解决。本文主要从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选举三个方面入手,探究村民自治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并寻求改进之路。

3.1民主监督主体缺位

在村民自治模式中,民主监督是其核心内容,对于村庄的良性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合理的监督方式才能保证权力的健康运行,监督主体的依法参与有助于减少村干部群体违规操作的情况。毯子村在村民自治过程中,民主监督模式的监督主体缺位是一重要问题。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村民群众的监督缺位,另外一方面为相对应的监督组织、机构的缺位。在现如今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环境下,毯子村村民在追求物质生活的同时也追求着精神需求。村中大量壮年村民外出务工、经商,前往城市发展。同时大学生基本全部选择外出求学就业,这就造成村内年轻人减少,参与监督机会随之减少。村内老龄化严重,老年人们精力有限,很难发挥监督作用,所以造成了村民们在对村干部工作中监督的缺位。另一方面,村民们参与民主监督的途径过于单一,毯子村虽然进行了村务公开,但经过实际调查后笔者发现,村务公开栏很少更新信息,村民们也没有合适的监督途径来督促村干部进行村务公开,这才是造成毯子村村民自治模式中民主监督主体缺位的根本原因。合理的监督管理机制不仅可以规范村干部的行为,也可以激发村民们参与民主监督的热情和动力。毯子村在村民自治过程中,民主监督机构主要为村民会议,在日常的工作中,村民会议的召开基本都是由村党支部决定的,而为了自身的利益或者降低工作成本,村党支部很少主动组织村民会议来让村民们监督其相关工作,这一做法就使得本就缺少积极性的村民群众监督和村民会议监督更加没有意义。在这样的环境下,村民们对村干部的工作便只剩下批评、建议等权利。总体来说,毯子村在村民自治运作中,民主监督渠道单一,村民会议没有发挥出监督作用,没有明确的规定或者方式监督村干部的工作,监督方式被动,甚至会导致村干部的违规操作损害村民们的切身利益,影响村子的和谐稳定发展。因此,毯子村在以后的发展进程中,需要创新民主监督机构来满足村民们参与民主监督的需求,从而推动村子平稳有序发展。

3.2村务中村民的决策参与缺失

在村民自治模式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便是民主决策模式,村民规范性和积极参与是民主决策的重点所在。经过调查发现,在村内民主决策具体实践的过程中,村民们普遍参与积极性不高,民主决策参与的途径单一,民主决策执行过程不够完善,民主决策尚欠缺规范化的引导和法制规定,民主决策普遍流于形式。在对村民们进行是否积极参与村民会议这一问题的调研时,选择没必要参与村民会议的村民占比为71%,在对这部分村民进行会谈后得知,他们之所以认为没有必要参与村民会议,是因为村内事务的结果基本由村干部定夺,村民会议不按时召开,并且村务公开的不及时造成村民对于村内事务的不了解,使村民会议只能流于形式,村务的最终决定权依旧在村干部手中,严重损害了村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权利。

3.3村干部队伍素质不高,老龄化趋势明显

列宁讲过,“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必须先教他们识字。不识字就不能有政治,不识字就只能有流言蜚语、传闻偏见、而没有政治”。通过对毯子村的实地考察得知,村中壮年劳动力和有高等学历的年轻人大多选择去外地就业工作,留在农村和村委会的村民综合素质偏低。经过问卷调查得知,历届村干部队伍年龄基本在50-60岁之间,普遍学历为初中、高中,文化水平不高。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村干部的自身综合素质存在“先天”较低的现象。而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基本上就决定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质量,对于村民切身利益的保护和公正处理村内事务也起着关键性作用。村干部在日常的工作管理中,有许多事项需要和村民群众沟通协商,如果村干部不严格要求自身,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那就无法理解村民群众的需求,不利于毯子村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年龄大的村干部虽然工作经验较为丰富,但是对新观点新事物接触较少,接受能力不如年轻人,发展的素质和能力较低。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上升,毯子村村民的民主意识也在逐渐增强,相对应的对村干部的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由于村内年轻人口流失严重,村委会成员基本都会连任2或3届,这使得村内部分干部存在懒惰心理,放松了对自己的工作要求,主动学习和改革创新的意识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下降。因此,村干部应积极学习,在学习中开拓视野,提升自己的认识,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的村民自治模式,促进毯子村稳步发展。

3.4村两委关系不明确

根据目前所推行的乡村振兴战略可知,在村干部选举中要推动党组织XX通过选举担任村委员主任,但这一政策在毯子村具体实施时存在问题,村内“两委”一人一职的情况长时间存在。从权力结构这个层面来看,村民在民主选举后选举出村委会成员,也就是说村民是村委员权利的主要来源,村干部要为村民负责,对村民提供服务,尽管XX对于村民委员会等组织进行了明确规定,但笔者结合调查结果发现,毯子村村内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并不明朗,矛盾冲突问题时常发生。在村务工作中“两委”工作职责不明确,对于村民自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产生了诸多不良影响。在我国村民自治制度实施之后,在工作中村两委的冲突就时有发生,结合调查结果可知,毯子村村内在开展村务管理和相关决策制定时“两委”干部经常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其中最为突出的便是村党支部XX和村委会主任之间不协调的工作关系。结合与村干部和部分村民的访谈得知,这种矛盾冲突出现的主要原因是村支部XX为党在农村地区设置的领导者,基本上是村中大小事务的决定者。而村委会主任觉得自己是由村民选举出来的,理应负责村里的各项工作。这种不协调的工作关系最终导致了村两委关系不明确,影响了毯子村村民自治的发展。

综上所述,毯子村的村民自治在历年的发展中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其村民自治模式仍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完善。根据笔者对于毯子村的实地调研以及上述分析,当前毯子村村民自治模式中的问题主要为民主监督主体缺失、村务中村民的决策参与缺失、村干部队伍素质不高,老龄化趋势明显、村两委关系不明确。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对于毯子村现阶段村民自治模式的明确分析,会将其村民自治水平推进一个新阶段,取得新成就。

第四章毯子村村民自治模式创新的策略

4.1民主监督制度的创新

村干部作为乡村的管理者,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可以将公家权力用于私人目的。部分村民为了自身的利益,可能会诱发村干部做出以权谋私的行为。乡村的正常发展离不开民主监督。监督的主体是村民,监督的对象即村内的村干部队伍。民主监督模式即为由人们创造出的各具特色的机构组织,为村民参与民主监督提供制度化平台,保障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

 4.1.1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2004年2月,浙江省后陈村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了《后陈村村务监督制度》约束村干部权力,保障村民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创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在原有村级组织基础上,增设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村级民主监督机构,依据村务管理制度和村务监督制度,对制度执行和村务决策、管理等实施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民主选举产生,监委会依照《后陈村村务监督制度》的规定,列席村内重大决策、开支等涉及村民利益的村务会议;审核村财务公开清单并审核公开;受理村民对于村干部管理工作上的举报,并展开调查,纠正村干部违规行为,并向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的需求和建议,后陈村试点的成功,使得村上访事件大幅减少,村内经济水平也得到了稳步提升。这就反映出了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有助于弥补村民的民主监督主体缺失,优化了民主监督模式,保证了村民民主监督权力的正常使用,非常适合解决毯子村现在缺少民主监督渠道,村民自治主体权力缺失的问题。毯子村可以借鉴后陈村的成功经验,召开村民会议,在村内长住村民中选拔委员会成员,构建毯子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4.1.2设立村级监督机构

2008年七月到2009年初,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室和村级事务质询会在平湖市新埭镇开始试点。理财监督室的职能为代表村民对于建房、土地征用等涉及群体较大的事件进行跟踪监督,负责公开村内的财务信息。村级事务质询会主要负村级公益基金的使用情况、村民会议的召开、村内党政建设、村内事务公示,同时质询会能够协调村民和村干部之间的关系,可以为村民提供向村干部质询农业补贴政策、贫困补助政策等各项事务的平台。笔者通过调研认为,村务质询会和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室非常符合毯子村村民参与民主监督的需要。村民可以通过民主选举选出大家信任的人担任监督员和质询员,并通过此类机制更加方便的了解村务和相关的福利政策信息,弥补村级监督机构缺失的情况。

4.2民主决策制度的创新

“村民自治的核心目标和基本内涵就是村民能对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村级事务及村民普遍关注的问题,自己作主、讨论决定,实行民主决策。而实行民主决策,首先必须对村民参加讨论和决定的范围加以界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委会都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通过:“1、乡统筹的收缴办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2、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3、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4、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6、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7、宅基地的使用方案。8、其他事项”。村民参与民主决策需要一定的组织机构作为平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用议事的基本形式是村民会议。但随着村民自治在我国的发展,民主决策制度变得形式多样以满足村民们自治的需求,笔者经过查询资料和调研选取了两种新型民主决策制度解决毯子村的民主决策模式问题。

 4.2.1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

毯子村在民主决策过程中,由于条件的限制,仅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不能解决村里发生的事情。于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模式应运而生。具体的工作方法是调整村庄治理结构,改进工作方法。将过去村两委“协商与行动相统一”的政治体制调整为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体的村务管理体制。我们可以保障基层人民的主体地位。明确规定村民代表大会是村内的权力机构,对村级重大事务有最终决定权。这种决策模式可以有效保证毯子村村民的民主决策权力,保障村民会议及其代表会议的权力和地位,防止村干部一手遮天的现象,保证村内重大事务的处理符合民意。

4.2.2村务公决

在毯子村的民主决策过程中,由于条件的限制,单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无法解决村内发生的各项事务。所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模式应运而生。具体的工作方法就是调整村治结构和改善工作方法。将以往村两委“议行合一”的政治体制调整为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体的村务管理体制。可以保障基层群众的主体地位,明确规定村民代表会议为村内的权力组织,并拥有村级重要事务的最后决定权。这种决策模式可以有效保证毯子村村民的民主决策权力,保障村民会议及其代表会议的权力和地位,防止村干部一手遮天的现象,保证村内重大事务的处理体现村民意愿。

4.3民主选举制度的创新

村干部的选举是村民自治中的“硬件设施”,是村民自治的前提和基础,同时是最直接体现村民参与民主管理与决策的行为。笔者通过调查发现,毯子村的民主选举模式不够公开透明、选举流程不符合法律规定。村内多次村干部竞选未交由村民选举,急需正规的民主选举方式来使选举结果符合民意。

 4.3.1候选人提名方式多元化

在民主选举模式中,候选人的提名是最首要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候选人的提名的公正与否直接决定了民主选举模式的科学性和选举结果是否符合村民的要求。经过对毯子村的实地调研和收集资料,本文主要探讨三种最适合毯子村目前村情的提名方式:海选、一票制和组合竞选制。

 4.3.1.1海选

海选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选民直接按照职务岗位提名、确定正式的候选人,把选人、分工的权力都移交给有选举权的选民来进行无记名投票,票数最多的当选为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一般一人的海选模式”。

海选模式可以保证村干部选举的公开、公正,选举的全部环节由村民投票决定,可以提高毯子村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保证村干部队伍的能力水平,促进和谐农村的发展,同时村民们对于自己选出的村干部会更加信任、支持,村干部的工作更方便开展。

 4.3.1.2组合竞选制

组合竞选制是指由村民选举村民委员会候选人,而后再由村委会候选人提名他的竞选组合班子,最终通过村民的投票,选出村委会领导人。这种竞选的优势在于落实了真正的竞争机制,使得村干部意识到当选的来之不易,提高为村民服务的积极性,并且通过团体效应,优化了候选班底的配置,有利于后期村干部队伍之间的配合协作。

 4.3.2多元化的选举方式

通过对毯子村村干部队伍的调查发现,村内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职责分工不明确,村庄的权力结构呈现二元化的趋势,两者对于村内事务决策的冲突与矛盾日益加剧。出现这样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村委会是“自下而上”选举,而村党支部是通过“自上而下”选举出来的。由乡镇XX选出的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未能符合村民的民意。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不少村庄都进行了尝试。笔者经过调查,发现“两票制”和“公推直选”最契合毯子村民主选举模式。

 4.3.2.1两票制

两票制的选举流程为所有村民对全体党员及支部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后,按照支部成员的任职条件以投信任票的方式推荐XX、副XX、及委员的初步候选人,由乡镇XX根据选票情况,最后通过党员大会讨论来进行正式选举。这种选举模式使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权力来源一致,都是由民众选出,可以凝聚人心,获得大部分村民的认同,也有利于解决毯子村村内两委之间的矛盾。

 4.3.2.2公推直选

公推直选制是新时期党内选举的重要创新形式,是指参与首轮候选人选举的人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的方法产生,再由村民和党员投票确定候选人,最后举行党员大会进行直接差额选举出最终的村干部人选。公推直选通过改变候选人的确定方式,吸纳民意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提高了村干部竞选的门槛,同时可以使村民在选举村干部的过程中获得更多的参与感,有利于协调毯子村村干部与村民的关系,优化民主选举模式。

4.4村干部带头发展乡村产业,吸引人才回流

笔者通过实地调查发现,毯子村人口老龄化和空心化问题严重,有文化的年轻人多去外出打工。村干部在这样的条件下应该多渠道吸纳人才,让更多的能人贤士回归到村庄发展。要想吸引人才回流,就必须要有足够的经济基础。而发展乡村经济,产业兴旺是重点。笔者通过调查发现,毯子村背靠大山,土地条件优渥,森林资源丰富,村内有多处葡萄种植园。但由于村民缺少科学的培训与引导,葡萄种植园收益不高,并且近些年因疫情影响,葡萄销路不畅,发展前景堪忧。而且山上多为荒地,丰富的土地资源没有得到开发。村内的其他资源也没有得到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同时注重提高村民素质,提高村民的文化和知识水平。通过培训让村民们了解互联网,享受互联网的便利,提高村民的就业能力。毯子村村干部应带领村民接受培训,聘请专家科学开发村内资源,加强物质基础建设,创新农民增收模式,吸引年轻人才回乡发展。出台优惠政策,提高村干部待遇,鼓励年轻人参与村干部选举,从而解决村干部队伍老龄化的问题,使民主管理队伍充满活力。

4.5理顺“两委”关系,控制村党支部权力

在与毯子村村民的访谈中得知,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职责分工不明确,两者之间对于重大村务的处理时有分歧与冲突发生。笔者认为,要想解决两委矛盾,首先要理顺两委关系。理顺两委关系,必须要合理分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村党支部处于领导地位,党支部XX负责主持全面工作,村主任需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抓好村务工作。同时党章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这就说明党的领导权力基本在方向性、重要性的问题上,而大小的村内事务都交给村委会处理。村党支部不插手具体治理,主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二者各司其职,从源头上理顺两委关系,防止村党支部权力过大引发矛盾。

结束语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村民作为村民自治的主体,对于村民自治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通过对毯子村的实地调研,总结出:村民缺少有效监督途径、村务中村民的决策参与缺失、村干部队伍素质不高,老龄化趋势明显、村“两委”关系不明确这五个主要问题。并对应的提出了创新策略。

村民自治模式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短时间内很难成熟,它需要XX与社会的重视,在实践中进行创新,才能更好的满足广大农民自己当家作主的需求。由于本人在基础理论知识和实地调研经验的不足,对于问题的研究深度与广度不够,希望日后可以更深入的学习了解村民自治模式,为村民自治模式的创新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

致谢

岁月飞逝,时光如梭。我宝贵的四年大学时光,已经接近尾声。虽然疫情占据了我一年的大学生活,让我的大学生活有了遗憾。但在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度过的每个日日夜夜我都铭记在心,不敢忘怀。

首先我要感谢老师对我耐心的教导以及细心的批注,老师用她渊博的理论知识和教学经验让我受益匪浅。在老师的指导下,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提升了我的学习能力,让我以更成熟的姿态面对未来的挑战。

其次,我要感谢我的父母与家人们,在我求学的路上,他们一直是我最坚实,温暖的后盾,他们的督促和鼓励,是我前进动力的源泉。感谢你们对我一直以来无私的爱。

最后,我要感谢同学,因为你们的陪伴,我的大学生活充满欢声笑语。

离别在即,希望我的母校——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越来越好,希望我的老师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希望我的朋友们前途似锦,未来可期。时光不老,我们不散,愿我们顶峰相见!

 

毯子村村民自治模式创新研究

毯子村村民自治模式创新研究

价格 ¥9.90 发布时间 202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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