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借贷与小微企业融资机制

小微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创业企业发展的瓶颈,导致小微企业在市场经济中难以充分发展。特别是在互联网背景下,越来越多的网络融资渠道出现。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PZP网络借贷以“低门槛、高收益”为诱饵招揽着各类投资者竞相加入,导致我国目前PZP网络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根基,小微企业一直肩负着促进市场多元化、解决城乡差距、保证就业、支持科技创新等历史使命。然而与其肩负的社会价值严重不符的是其融资难问题,一方面由于小微企业自身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另一方面受制于外部市场环境的不完善,小微企业难以顺利融资。根据2015年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中相关数据来看,只有4成小微企业通过银行获得了贷款,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十分严峻。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市场的深度融合,互联网金融的诞生为小微企业的融资提供了新思路。2016年9月召开的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中,普惠金融被列为重要议题。会议明确了互联网金融在推行普惠金融政策上的主导地位,强调了其在为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上的重要作用。以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等形式为主的多元化互联网金融模式填补了传统金融的盲区,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与质量,使民间借贷阳光化。
  对小微企业而言,互联网金融既充满诱惑,也意味着风险。截至2016年5月,我国累计有1684家P2P平台停业或出现问题,“永利财富”、“汇投资”等网络借贷公司频频“跑路”,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进行非法集资和商业诈骗的集团野蛮生长,为金融市场埋下无穷后患。互联网金融对小微企业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普惠作用不应该只是昙花一现,只有从多维度保障小微企业长期的资金供应机制,并运用持续、稳定、有效的制度设计和运行机制来化解小微企业面临的互联网金融风险,才能保证其融资目标的实现符合企业长远发展的需求。因此,为小微企业的融资创造多维的保障机制,从而形成小微企业长期、稳定、健康的资金供应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研究意义

  1现实意义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存在诸多内、外部问题。无论是互联网金融平台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机制层面,还是其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亦或网络这个虚拟化的交易平台所固有的操作风险和信息安全风险,都对小微企业的融资造成多重阻碍。本文从互联网金融融资背景出发,集中探讨了如何从多维度保障小微企业长期的资金供应机制,并以案例辅佐深入探讨了互联网金融在小微企业融资环节的运用,深入研究长效机制的构建,旨在推进整个互联网金融业态的稳健发展。
  2理论意义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将互联网金融和小微企业融资结合起来研究的较少,尤其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国内学者的研究多围绕互联网金融在融资方面的可行性与有效性展开,针对小微企业借助互联网平台融资方面的研究还有很大空间。本文基于互联网金融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和长效机制形成的原理,一方面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助推小微企业融资的环境,另一方面借助案例分析了面对新环境下小微企业的融资风险,从宏观和微观角度分析了制约小微企业融资长效机制构建的因素,为我国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长效机制的构建模式提供了理论框架和政策建议,也是对中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和小微企业融资模式改革理论的探索和完善。

  (三)文献综述

  国内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小微企业融资难及其成因上,由于中小企业身上所表现出的融资问题同样适用于小微企业,因此二者的研究结果具有共性。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最早由Macmillian(1931)提出,他主要研究了企业的规模与其融资难度间的关系,认为二者会共同影响融资方式的选择。并提出著名的“麦克米伦缺口”理论,即中小企业的长期资金需求与金融市场资金供给方存在缺口,这种金融壁垒直接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foray和Hutchinson(1983)则将造成此缺口的原因归纳为两种,资金的可得性问题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过高}z}。此外,小微企业普遍存在历史信用不足、生命周期短、风险的可控性弱、经营的不确定性等特征,使银行很难判定其真实信用状况,从而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更为严苛。
  在我国,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也得到了广泛关注,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从小微企业融资内、外部环境视角进行的研究。小微企业资金缺口在中国不断加大的原因和外部金融环境有关,商业银行加大对风险的可控性,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风险,由此提升了小微企业融资难度[#]。胡巍(2015)通过建立融资分析框架,提出银行、企业、XX三方应彼此协作,从微观、中观、宏观环境来化解信息不对称风险,保证小微企业的融资有效性。
  第二,小微企业自身存在融资局限性。马胜祥(2012)调查发现小微企业本身存在的风险隐患是其融资难的主要原因。尤其是其产品技术含量低、经营的不确定性、缺乏抵押品和担保、内部管理滞后等问题,导致其存在较大风险。沙勇(2013)的调查问卷显示“企业规模小,经营风险大”是影响小微企业融资的最关键因素,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抵押物和担保等因素紧排其后。因此,小微企业若想缓解融资难问题,重中之重是夯实自身经营实力。
  第三,从金融体系视角进行的研究。杨慧慧(2012)提出信息不对称、信贷配给现象的存在导致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现象。我国征信体系尚不健全,银行宁愿放弃高收益而规避风险,加之我国的金融抑制会对部分风控能力弱的小微企业的信贷配给过程造成巨大影响,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银行对小微企业上浮利率,增加其融资成本。蔡晓阳(2012)在此基础上强调了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的必要性,构建符合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制度,完善我国信用征信体系。

  二、互联网借贷与小微企业

  (一)互联网借贷的模式

  P2P作为一种舶来品,是英文peer-to-peer的缩写,即个人对个人,是一种把小额资金有效汇集在一起,通过借贷的形式为资金需求者提供融资的一种非正规的民间小额借贷金融运作模式。2007年从国外传入中国,短短几年时间,P2P在中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了各行业垂涎欲滴的一块大蛋糕。与国外纯P2P模式不同的是,国内P2P在具体运作的过程中全面结合国情、地域特征和平台自身优势等特点,形成了多样化的P2P借贷金融运营模式,该模式主要涉及到纯线上、债权转让、担保/抵押、O2O、P2B、P2F等多种金融模式。
  1纯线上模式
  该金融模式最为显著的特征是,借款人和投资人在获取信用贷款信息主要是通过电话和网络的形式进行,同时利用网络平台实现借款人信用的评估与具体情况的分析审核。纯线上模式在运作过程中与原生态的P2P借贷模式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操作时对于数据审贷技术方面给予高度的重视,主要处理的是小金额、密集性的借贷需求。平台充分体现了投资者自担风险的意识,利用风险保证金进一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在业务扩充方面有一定的约束,并且业务运营具有较大的挑战性。国内通过纯线上模式进行运作的平台比较少,拍拍贷就是典型采用这种模式进行运营的。
  2债权转让模式
  这种模式最为显著性的特征是,借款人和投资人之间存在专业放款人这个中介,为了促使放贷速度能够有效的加快,专业性的放款人最初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放贷,然后接着通过相应的方式将债权向投资者进行转让,通过回笼的资金重新放贷操作。债权转让模式通常在线下P2P借贷平台中较为常用。线下P2P平台在运作的过程中通常由于信息对称性而遭受质疑,通过金融理财产品作为包装、打包销售债权的行为被诟病。实际上,不同纯线下平台所使用的理财模式在运营中具有一定的差异之处,宜信平台是国内具有代表性的债权转让模式。
  3担保/抵押模式
  该模式将第三方担保公司采取科学性的方式引入其中,进而高效性的对每笔借款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担保,或者借款人在操作过程中为其提供相应的资产进行抵押,这个运作环节中发放的不是信用贷款。如果担保公司能满足规范性的经营要求,所选取的抵押资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投资者在这种金融模式中所遭遇的风险较低。特别是抵押模式在具体运作的过程中,由于其自身具有较强的风险保障能力,使得其综合性的贷款费率可能降低。该模式在运作过程中将担保和抵押环节通过规范性的方式引入其中,借贷业务的运作流程比较长,进而使得操作速度方面受到一定的制约。担保公司在担保模式中将承担所有的违约风险,因此,采取合适的方式对担保公司实行监管尤为关键。
  4 O2O模式
  该模式在2013年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其主要的特征是借贷网站由技术维护与投资者开发,借款人通常情况是由线下分公司按照专业的方式开发。此模式具体的操作流程是,通过线下方式进行借款人的开发,通过专业性的实地审核后将其向P2P借贷平台进行推荐,平台对具体情况审核完成后,会将借款信息发布到网站上并接受线上投资人相应的投标。
  5 P2B模式
  该模式在2013年具有显著的发展,P2B模式中的B代表的是企业(Business)。P2B模式是一种通过个人向企业提供借款的模式。在具体运营的过程中,为了对大量个人向同一企业放款所造成的金融风险进行合理地规避,款项通常先放给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再把资金向企业进行借出。P2B模式主要是以金额较高的单笔借贷为核心,金额从几百万到数千万甚至上亿,通常会有担保公司为整个借贷过程提供较强的金融担保,由企业为其提供反担保。此模式与小微、密集等特性不相符,投资者很难分散投资、分散风险,所以对平台的风险承受能力提出比较高的要求。
  6 P2F模式
  P2F(person-to-financial institution)是通过个人的形式为金融机构进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融资人主要是来自于正规的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公司等。这是一种创新的互联网金融运作模式。该模式的风险管控能力较强,能够确保资金收益的安全性,投资者年化收益率通常控制在8%-16%的范围内,安全性要比P2P、P2B这类网贷模式更高一些。P2P行业在近几年出现了一定的弊端,国内个人信用体系不够健全、监管政策落后,进而使得非法集资等不安全事件时常产生。在这种发展形势下,使得具有前瞻意识的平台需要根据时代发展的需求在P2P中寻求一个风口,从P2P不断的向P2F模式大力的发展,能够有效的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中提供安全性、个性化的金融产品。

  (二)小微企业新的融资形式——互联网借贷

  1P2P融资
  在这种模式下,网络相当于借贷双方的“引线”,即是将有共同需求的双方联系在一起,为他们牵线搭桥,帮助对方获取其所需信息,最终找到双方利益契合点。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模式中的资金持有方并不是银行,而是个人,因此交易金额的规模也就有所限制,比较适宜于中小企业的融资。以某中小公司为例。该公司在对市场进行全面的分析之后,决定开展新的项目建设,但苦于资金不足。在百般计划之后,该公司决定通过P2P平台发起贷款。P2P平台在收到请求之后,筛选一众投资意向人,最终将符合贷款条件的王先生介绍给该企业,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最终制定了具体明确的借贷条约,形成借贷关系。
  2众筹融资
  这是一种集合大众力量筹集资金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网络只充当筹资的平台,相当于现实交易中的店铺。这就意味着中小企业不再需要向银行或者平台发出请求,为其支付贷款酬劳。且大众筹资的标准不再是之前的利益评估,而是群众的兴趣喜好。以某中小企业为例,该企业在深思熟虑之后,决定融资,但缺乏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在对各种筹资途径比对后,该企业决定采用快捷有效的众筹方式,在网络上发布筹资请求。王、陈、李、胡四位先生在看到这则请求之后,表示很感兴趣,并对其进行了资助,但是四位投资者选择了不同的回馈方式。王先生表示,自己投资是为了获取利益,希望这笔资金最终能以本金+利息的形式回馈给自己;陈先生表示,自己想将这笔资金作为自己的入股资金,企业不需要将本金返给自己,只需要赠予自己相应的股权;李先生表示,自己对企业的项目很感兴趣,希望企业最终将项目中的产品当作回馈返给自己;而胡先生则表示,自己觉得企业的项目很有意义,自己愿意无条件投资,不需要企业任何的回馈行为。企业在经过考察之后,决定接受这四位先生的投资要求,并利用这笔资金开始项目建设。
  3大数据金融
  这种融资模式的主要作用就是以网络为平台,对企业或者个人的交易记录进行数据分析,检测其交易信用。数据分析下的信用评估,与企业的贷款额度成正比例关系。在这种模式下,企业的信用度始终呈现在网络上,因而企业的贷款行为就有了时效性和低风险性保障。

  三、互联网借贷对小微企业融资的影响

  (一)互联网借贷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有利影响

  1、信息透明度得到了提高
  互联网融资的快速发展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由计算机系统完成资金供求双方的信息处理和交互,操作流程标准化,互联网便捷高效的优势能充分得到体现,客户无需排队等候,业务处理不受时间地点人员的限制,速度快,用户体验好。
互联网借贷与小微企业融资机制
  2、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信息不对称导致搜寻成本过高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小微企业中并不乏效益好的企业,但是商业银行为发现这类企业需要支付额外的成本,同时小微企业分布分散也增加了商业银行的管理成本。这些原因使得贷款给小微企业成为了一笔不划算的生意,这更加剧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互联网融资模式下,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均可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资金供可见,网络借贷最大的优越性,是使以往金融机构难以覆盖的资金供需双方能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实现低成本的投融资,是一种供需直接匹配的去中介模式。
  3、促进企业完善自身经营管理制度
  互联网融资中,理论上客户范围可以扩展至互联网络能够延伸到的任何地方,突破了时间和地域对客户的约束,平台可以在互联网上寻找所需的金融资源,资金供需双方的服务更直接,客户基础更广泛。此外,互联网融资的主要客户是小微企业及个体业主,大多属于传统金融业的服务盲区,因此,互联网融资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可见,网络借贷最大的优越性,是使以往金融机构难以覆盖的资金供需双方在虚拟世界里充分享有金融服务的高效与便捷。

  (二)互联网借贷对小微企业融资的不利影响

  1、风险管理不完善
  信息不对称的“罪魁祸首”在于小微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不完善,这既是因为小微企业自身信用意识的缺乏,也要归咎于我国针对于小微企业的征信体系的缺失。一方面,小微企业自身缺乏信用意识。西方发达国家绝大部分的商业贸易通过信用交易方式进行,而我国一般采用信用结算。
  信用意识的严重缺乏使得在我国的违约成本很低,助长违约这种不良风气的滋生。而且小微企业往往存在内部管理漏洞,容易引发信用危机和道德风险,这也间接导致互联网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提高融资成本。
  另一方面,小微企业信息分割严重,缺乏信息共享机制。信用数据多头管理和内部封锁严重制约着小微企业征信发展。小微企业的信用数据涉及社会、财务、资产、道德等多个方面,数据的搜集和获取与工商、税务、法院、财政、海关等各部门紧密相关。然而目前我国各部门间的信息传递受到层级的严格限制,彼此的管理系统相互独立,信息输出标准不一,缺乏信息共享平台。这种信息流转与共享机制的断层造成大量有价值的企业信用数据资源被闲置,难以为信用评价者和需求者所用,直接阻碍了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
  2、网络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技术操作风险是指P2P网络借贷平台硬件设施、软件系统、平台信息技术、外部网络攻击等因素而产生的风险。系统承载量不足引发平台瘫痪,当访问量超过平台所能承受的容量时,会造成平台瘫痪,投资人无法登陆到平台上,进而引发投资人的恐慌,拖垮平台。系统存在漏洞遭黑客攻击,互联网技术更新较快,而P2P网络借贷平台必须借助互联网平台,所以存在黑客攻击的风险、账户信息泄露风险。P2P网络借贷平台在注册时需要投资人及借款人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借贷双方提供的身份证件等诸多重要资料会留存在平台中,一旦平台存储系统出现问题,大量资料将面临泄露的风险,会给借贷双方造成重大损失。
  3、信用体系的不完善
  信贷技术风险,是指由于信贷技术落后、专业人员不足、经营者不具备信贷管理经验而导致的信贷风险。主要表现在:第一,我国征信系统不完善,信贷审批的重要环节既是信用审核,但我国征信体系还不够完善,业务开展存在诸多弊端,信贷审批数据通常只能作为单个平台的私有资源,无法实现信息共享,这不仅加重了平台的成本,更无法保证信贷审批的质量。第二,专业从业人员不足,要想在信贷审批上具备专业性,这是需要一个长时间积累的过程,而网络借贷平台准入门槛较低,审批人员多数不具备信贷经验,只能单从借款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判断,无法有效地遏制潜在风险。第三,经营者盲目逐利,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迅猛发展吸引了大批以逐利为目的投资经营者,此类经营者缺乏对该行业的了解,也不具备互联网金融相关知识更不具备信贷经验,就仓促搭建平台上线,盲目扩大业务范围,扰乱市场秩序,而且这种经营者一旦出现亏损,马上会撤出借贷行业,无法给一般投资者一定的保障。

  四、互联网借贷应用于小微企业融资的对策

  (一)从法律和政策角度

  1.尽快出台可操作性的法规和细则
  坚持依法适度监管、鼓励引导互联网金融创新,实体经巧,支持小徵企业发展为目标;实施分类监管,明确不同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准入标堆和业务服务范围,负面清单模式划定互联网金敲创新和营运底线;坚持市场引导为主,行政干预为辅的监督模式,落实不同部口监管责任,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2.细化P2P借贷平台的制度建设
  鼓励创新、适度监管为原则,结合互联网金敲的特点,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从法律层面对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市场堆入制度、組织形式、机构性质、业务范围、系统的安全性及权利及义务职责明细清晰定位和明确界定。

  (二)从国家角度

  1、加强资金监管机制的建设
  逐步建立完善互联网基础设施,提高网络的覆盖范围和服务效率,加强信息安全防范和维护等技术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防范互联网金融技术风险,推动大数据存储和计算平台等设施建设,为互联网创新与技术应用与推广,奠定基础。
  2、风险评级制度管理
  对于传统的金融行业来说,市场风险的管理有着比较成熟的处理方式,但P2P网络借贷行业属于新兴的金融行业,创立至今也不过十几年,进入我国才刚刚十年,再加上各家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规模还比较小,尚没有专业的风险管理人员。因此,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市场风险管理还不能实现量化管理,但是随着P2P网络借贷行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成熟,一些成熟的市场风险管理方法将逐渐得到应用。但就目前情况来看,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事前预防市场风险管理的主要工作就在于事前预防,这是市场风险管理的精髓所在,将风险遏制在萌芽中,而事中和事后的风险管理是一种只能争取将风险降低的阶段,并不是风险管理的重点。P2P网络借贷平台公司应根据自身规模、业务特征和产品特征测算所能承受的市场风险,充分挖掘市场风险的相关数据并结合专业风险管理人员的经验评估市场风险水平,采取一些成型的金融工具预防各种风险的发生。
  (2)建立防范以及测量预警机制市场风险是由宏观因素和政策变动引起的,难以预测。因此,P2P网络借贷平台企业在推进业务发展的过程中不要激进,要时刻关注行业变化和宏观政策的变化,在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时候要采用较为保守的策略,在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时候要循序渐进的发展,把握好节奏。另外,具备一定规模并积累了一定数据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可以借鉴传统金融机构一些成型的工具和方法度量风险,以达到降低市场风险的目的。
  (3)建立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为了优化配置,降低资金价格,在较为优质的借款人普遍稀缺、缺乏市场监管的情况下,一些区域可能会发生恶性竞争的情况,给整个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行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P2P网络借贷平台行业之间要有良好的自律精神、公平竞争、和谐发展,并参照已经成型的行业建立行业协会等机构来降低此类风险。

  (三)从互联网融资平台的角度

  1、加强网贷征信查询机制的建设
  除了对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控制外,还需要对互联网金融内部管理的风险进行控制,通过全流程风险调线控制,对金融产品设计、资金链、授信风险、贷后管理风险、财务风险等进行全面风险防范和应对。首先,要完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通过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风控总监等实现对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多级监管,并建立小微企业的风险分级和上报制度。其次,创新风险管理技术,利用大数据、云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小微借贷风险进行评估管理,通过数据建模来实现风险控制,并建立完善的动态防御机制和检测指标,实时关注异常借贷行为,规范机构内部人员的违法行为。最后,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小微贷款形成的不良资产的贷后管理和核销认定,对小微企业贷款制定差异化资产质量分类方法,制定不良贷款处置办法。
  2、建立风险管理责任制
  互联网金融的运营依托互联网平台进行,由于交易场所的虚拟化、涉及主体的多元化和业务范围跨区域等因素,很可能出现内外勾结、联合欺诈等交易风险和操作风险。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保障系统运行的稳定性。首先,要建立严格的组织控制、操作控制和应用控制。规范内部控制的关键在于对核心岗位和流程的权责的分离,由此规范互联网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的组织和流程。其次建立严格的稽核制度,定期对企业内部员工进行操作风险排查,并组织职业道德培训,防范内部欺诈。在此基础上,应用控制才得以有效保障。互联网金融下的系统控制主要在于程序的控制,对操作主体输入数据进行控制,防范操作风险。互联网金融的特殊性使得其对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要求更高,必须通过信息系统控制来实现风险的预警和防范。其次,要加强系统的安全控制。海量数据的交易和储存完全依赖于网络,因此必须维护智能终端的正常运行,避免传输中断和系统瘫痪。此外,要对数据和运行程序进行加密,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信息外漏或者软硬件的毁损。最后,利用防病毒软件检测程序运行,防止外来病毒的入侵。一旦系统发生不可预知的故障,控制系统需要具备应急处理和灾难恢复的能力。

  (四)从小微企业自身的角度

  1、不断提高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国内互联网金融和银行通常有较大的客户数量规模,海量客户历史数据成为最宝贵的资产。在现有数据基础上,积极探索有助于进行小微企业信用评价的数据维度,创新数据整理和处理手段。大数据、数据模型与金融的结合有效缓解了信息不对称,开拓了全新的征信理念和模式,还实现了数据库实时、动态的风险跟踪和管理,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各业务风险条线进行预警和监控,让互联网金融机构及时掌握群体性、区域性风险情况并进行风险防范。
  2、加强小微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
  目前仅有少数互联网金融企业被纳入央行征信系统,数据和信息的断层导致互联网金融业和小微企业间互相存在信息不对称,加剧互联网金融信贷投放的风险。央行征信系统将互联网金融企业纳入后,通过信息共享能完善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信用评估体系,一方面央行能以权威和准确的信息对互联网金融业的信用评估起到关键作用,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平台上的海量交易信息和数据也会对央行征信系统作为有效补充。两者建立开放共享的信息流平台,有利于推动国家金融安全,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促进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
  3、提高小微企业的风险应对能力
  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属于竞争关系,必然会存在信息分割、封闭的现象,但也正是因为信息的不对称和不流通,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很难识别小微企业的多投借贷行为。因此,必须建立能覆盖全国的征信系统,实现信息的即时共享。我国首个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征信系统——网络金融征信系统(NFCS),致力于实现全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信用数据共享。目前全国也在大力发展大数据征信,其数据来源于三个方面,其一是第三方征信机构提供的包括银行卡和信用卡在内的传统结构化数据,以及法院记录、前科案底等非结构化数据;其二是包括电话账单、水电缴费单等用户授权的数据;其三是互联网公开数据,例如搜索行为记录、社交网络数据等能反应客户消费行为和性格特征的信息。大数据征信通过对海量数据进行深度挖掘,来甄别客户的真实信用情况,降低信用风险。

  结论

  随着网络信贷的兴起,PZP网络信贷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一种新型的方式,这种方式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于小微企业发展还是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相应的借贷活动,本身的安全性存在问题,操作也不规范,小微企业在这个过程中承担较大的风险,因此需要谨慎进行融资。互联网借贷是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相结合的产物,是新兴的互联网金融的典型代表。在发展新的产业与新的产品的同时,必然会对现行的法律法规构成新的挑战。无论是基于合理、有效监管还是审理由此而生的纠纷案件的需要,都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暂行办法》、《专项整治方案》、《资金存管指引》等一系列规范文件的先后出台,表明了监管部门对互联网借贷行业规制的重视。然而,信息不对称仍然是当前该行业最主要的问题之一,也是诱发该行业风险频发高发的主要根源。
  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互联网是技术基础,金融是实质内容,安全是底线原则。2017年是互联网金融合规发展之年,政策收紧,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力度加大。在此政策背景下,顺应行业发展现实需求,完善现有平台监管机制实为必要。

  参考文献

  [1]缪见.中小银行服务创新纾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研究[D].浙江大学,2017.
  [2]郑彬华,文玉静.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融资模式[J].经营与管理,2017(03):102-104.
  [3]周霖,温锐,付志强.金融错配视角下小微企业融资解困误区及对策[J].当代财经,2017(01):60-68+134-135.
  [4]韩帅.互联网金融下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D].长安大学,2016.
  [5]李瑞雪.小微企业融资公平保障法律制度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6.
  [6]陈前前.小微企业文化、融资决策与其成长性的实证研究[D].山东大学,2016.
  [7]赵晨阳.P2P网络借贷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局有效性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6.
  [8]吴浩.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6.
  [9]刘琳.小微企业网络融资模式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
  [10]邢国立.小微企业融资困境与对策研究[D].陕西科技大学,2016.
  [11]王锦虹.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中国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管理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15.
  [12]刘师媛.我国P2P网络借贷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研究[J].西南金融,2015(10):43-46.
  [13]范孟瑶.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小微企业融资的影响分析[D].东北财经大学,2016.
  [14]刘钰瑞.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缓释机制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5.
  [15]刘海雄.面向小微企业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D].云南财经大学,2015.
  [16]杨亚玲.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5.
  [17]李朝晖.我国P2P网络借贷与小微企业融资关系的实证研究[J].现代经济探讨,2015(02):43-47.
  [18]罗荷花.我国小微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研究[D].湖南农业大学,2014.
  [19]王珂.基于互联网大数据平台的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研究[D].长安大学,2014.
  [20]徐洁,隗斌贤,揭筱纹.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4(04):92-96.
下载提示:

1、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文章版权申述”(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18735597641(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2、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投稿,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

原创文章,作者:写文章小能手,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447766.cn/chachong/16872.html,

Like (0)
写文章小能手的头像写文章小能手游客
Previous 2022年3月18日
Next 2022年3月23日

相关推荐

My title page cont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