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98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后,国内的经营监管模式已逐渐的变为“一行三会”分业模式。在实施此项模式之后国内金融市场秩序稳步发展,市场金融风险也大比例的降低,为整个金融市场能够稳定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然而金融创新是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必然要素,随着险资投资范围的不断拓展,各个金融创新又使得各个金融业务逐步相似,互相打“擦边球”,一步步加剧了金融业的交叉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更改分业经营的监管模式,采取混业经营的监管模
式是否存在可行性?在中国人寿并购广发银行与银监会和保监会的合并这些事例中,也就预示着我国的监管机制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的可行之处。
关键词:金融业务;分业经营;混业经营;并购
一、导论
主要的经营模式有两种:分业经营、混业经营。这两种经营模式大不相同。现阶段国内通常所使用的是分业经营模式。本文所研究的重点,旨在分析混业经营在国内实行是否具有可行性,是否能带来经济效益等问题。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央行这些部门在分业经营监管模式下,不具备行政命令权,都只能够是建议权限,各个部门在工作中需要及时的进行沟通并且需要采取联合执法,但是这样不仅消耗时间还消耗人力,效率却反而很低下,同样也很容易造成监管信息的不对称,一旦出了任何问题,追根源头也很艰难。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开始实施多元化综合性的业务经营模式,商业银行也在逐渐的面向此方面进行转变。业务中涉及到更多跨行业、跨市场的投资融资问题,会容易出现对某个监管部门不能进行管理控制问题,此项问题也就是所说的监管真空。要是不能对资金真实流向正确的监管,会很容易出现一些金融风险的。跨行业跨市场业务也存在着较高的风险系数,最常见的就是资管产品呈现多层嵌套[1]张晨曲。种种的漏洞使得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这意味着我国监管模式正在往混业经营模式发展靠拢。
(一)论文的写作目的和研究意义
将监管落到实处。国内的金融监管部门长期以来都具备着监督、发展这两项职责。这两项职责在某些方面存在一定的冲突,往往选择的都是发展忽视监管。金融监管部门需要对于各部门之间的法律法规进行制定,也会出现不同法律法规之间存着着一些问题冲突。要是由原本的分业模式转变为混业经营监管模式,一个特定的机构就可以将权力集中性管理,对于能够使得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发展职责降低,其能够专心的负责监控管理,能够真正的将监管所具备的职责运用出来。同时还能能避免不同法律的各自为政甚至相互冲突。
监管政策的改革。xxx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成立宗旨就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去协调整个金融监管体系,从而减少分业监管所产生种种漏洞。银行和保险行业现在已经开始使用混业监管模式,这就表明越来越多行业对于监管系统所存在问题已经加大重视,开始进行整改。现在金融综合性经营已成为发展趋势,国内金融监管系统需要不断地进行完善改进,同时监管政策方针也需要改变也应该更具备改革性。
混业经营在我国的可行性。研究金融公司在其他金融业的控股案例中证明混业经营在我国可行性,若可行,可降低金融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大大促进我国金融衍生品创新,以此促使我国金融方面的发展。
(二)本课题国内基本情况
1.金融政策发展
回顾我国这数十年来金融监管制度的演变,国内的金融监管走过了三个时期的发展历程:
(1)行政色彩下的金融监管(1950-1978)
1950年中国银行总行设立检查处,负责国家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国内在1950年到1978年这些年间国内是实施的都是集中性的积极体制,但是在这样的经济背景环境下,整体社会经济模式和经济运行方式都是按照计划去实行的,是具有强烈的行政色彩的。因此此时的金融监管可以说是有名无实的,与如今的金融监管并不是在一个同意义上的。只能说是一个萌芽,或者说仅仅只是开始设立的。
(2)人民银行进行统一监管(1978-1992)
在国家出台改革开放相关政策之后,1978年后期国家的金融体制改革也正式的迈出了崭新的一步。一直到了1992年这一期间,我国金融监管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监管制度。证券交易会正式成立。随着证券公司数目不断地增加,人民银行在进行监控管理方面的难度也有所增加,之后逐渐的形成了xxx证券委员会及证监会。在1998年出现金融危机之后,国内对于金融风险意识及防范都有所加强,国家第一次建立全国金融会议,召开此次会议主要的目的就是更好的解决现阶段内金融领域所出现的问题,需要找到问题的根本原因,对于金额业开始实施分业监督管理模式。在这样的发展形势下,建立起了保监会,对于保险行业监督管理职责人民银行业交出权限[1]张晨曲。成立了金融机构并根据现有环境分设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部门、保险管理部门等等,这个部门都需要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
(3)金融分业监管时代(1992年至今)
伴随着中国金融业的飞速发展,各种上市公司的出现,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管的局面逐渐被打破,随之而来的是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逐渐的就形成了证监会。保监会是在1998年正式成立的,到了2003的时候,银监会建立,在国家十六届三中全会中,xxx颁布了相关改革方案中,将原本统一受到中国人民银行监督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分离,将其也国家金融工委进行适当的只能整合,建立起国内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这标志着国家银监会正式建立,开始实施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职权。在这一年间,人民银行出台的三定方针中,根据央行所具备的发展、监督两项职权对于金融稳定发展、货币政策都加大具体的措施。在这之后就形成了一行三会监督管理模式,主要指的是:金融稳定、货币政策是人民银行的职责,监督管理是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职责。国内金融行业正式进入了专业分工的监督管理时期。到了2017年,国家为了避免出现不良资产风险、流动性风险、影子银行风险等等多种新的风险模式,开始快速的总结相关经验,同时能够杜绝市场环境中所出现的不良竞争行为。后期正式成立了xxx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此部门的正式成立对于金融行业内不协调、执法不严格等问题都能够很好的解决,对于金融风险能有效的控制,为金融体系健康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整个行业间的经济水平都有所提升。银监会和保监会在2018年3月正式合并,两个部门正式合并之后对于金融监管系统有了更有利的改革,使得银行业和保险也能够更合法长远的运行,有效的降低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及金融市场稳定都提供了有利的基础。看完上述我国金融业发展的旅程,我们再来看看其他。很长时间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都是重视审批过程对于管理却比较忽视。监管的合规性就是需要将监督管理重点设置为金融机构入门审批以及相关业务经营方面[2]周继燕。随着中国本应在2006年前全面开放金融市场以应对外国竞争,银行改革的压力不断加大,在自由化市场环境中国内银行想要生存下来就需要有一定的效率,但是银行在提高效率方面都寄希望于所有权改革。然而股权分置改革和国外竞争能否解决中国的银行业问题还有待检验。毋庸置疑,在维护金融安全方面上合规性监管担任着重要的角色,但在国内,行政式监管的独立性较为缺乏,原因在于,随着国内金融发展突飞猛进,金融衍生品的创新性导致它的表外业务越来越多,而表外业务越多,监管难度也就越大,通常需要多部门间联合审核,这同时也是我国金融机构的产权制度改革没有到位的原因之一。虽然监管困难,但是我国也不能绝对化的分业经营,绝对化的分业经营又会压制金融衍生品的创新从而压制我国的金融发展,所以我国要一步一步循序渐进,创造条件走向混业经营,于是在这个转变的过程,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出现了金融控股集团。国内的金融控股集团发展速度相对比较快,现阶段内金融控股集团已经达到金融业综合经营模式实验阶段。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集团、中银国际等等,都是我国目前比较典型的金融控股集团[3]林森基。
2.目前我国金融混业经营模式
现在我国金融混业的现状,大体上是银行业、证券业相互合作或相互控股,而我国最常见的混业形态就是金融控股的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通常是拥有或控股多个子公司来分配各种不同的金融业务。比较典型的是由母公司主经营一种金融业务,子公司或控股事业部门来经营别的业务(证券、信托、零售银行、商业银行、小企业银行、消费者贷款、租赁和设备融资、投资和保险服务等),这种集团的金融体系在立法过程中存在显著的异常收益,公司的异常回报率明显更高。很显然,金融控股集团在我国正在兴起,但是由于我国的法律未明确金融控股集团的定义也未明确在我国的法律地位,金融控股集团是不是我国走向混业经营的萌芽又亦或者是混业经营的另一种称呼,我们不得而知。金融控股银行与独立银行相比较,很多方面优势非常明显,例如在在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等方面,根据国内情况出现的金融控股公司,大体上有两种,一种是历史原因,它们一般国家在确立分业经营前在国外就有控股公司,这一类的企业如光大集团,但是另一种则是为了规避法律条文的约束,去组建的金融控股公司,在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势下,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出现了,在我国制度下是当然有存在性和发展性的,但是这种公司也有个弊端——滋生腐败。控股公司往往会存在子公司与子公司互相持股,内部有可能会产生不正当交易。
我国的混业经营形势大体分为这三种:一种是商业银行控股模式一种是实业部门控股金融机构模式,另一种则是非银行金融机构控股模式。而且国内不仅仅存在金融控股模式,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金融控股公司去收购金融机构的情况。
3.相关案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作为中国第一大寿险公司,Group资本就高达282.65亿人民币,2003年12月17日就已经在纽约上市,过了几个月,12月18日又在中国香港上市,是2003年全球最大规模的IPO,而且2007年也在国内上市,至此以后,中国人寿就成为国内第一家三地上市的金融类保险公司。
2016年,中国人寿与X花旗集团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就是广发银行股份转让,中国人寿则以6.39元/股的价格,收购广发银行的股份,收购之后,持有价约233.12亿元。对广发银行的持股约为67.29亿股,持股比例上升为43.686%,由于人寿持有广发最多的股份,登入广发银行官网可以直接跳转到中国人寿的官网。
该案例是人寿保险公司控股银行成为其最大股东,相当于一种变相的混业经营模式。
二、本论
2016年3月初,中国人寿向外发布公告,与花旗集团签订相关协议,收购广发银行36.48亿股,每股以6.39元的价格进行收购,完成本次交易之后,中国人寿对广发银行的持股比例将猛增至43.686%,接近半数,即持有广发银行约67.29亿股,成为其单一最大股东。本课题根据中国人寿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共十年四十个季度的数据(见附录),以16年的第一个季度为分界线,分析中国人寿收购广发银行后,凭借这种变相的混业经营模式对中国人寿的经营规模经济效益的有何种变化,据此验证混业经营在国内实行的可行性。
(一)研究方法
1.研究方法CoVaR计算原理
(1)在险价值
在险价值-VaR:VaR描述的是在设定的置信水平,在一段时间去见,会有投资组合由于价格的变动遭到巨大损失。其计算公式表示为:
Prob(ΔpΔt≤VaR)=α
其中,Δp=为损益函数,在Δt时刻预测值与期初资产价值的差值的含义是:在一定的置信水平下与在Δt的持有期内,某一金融工具或资产组合将会遭受的最大值损失。损失的概率为α。
VaR模型是当前金融机构对市场风险测量的主流方法,可以对数量较多的资产组合进行测量。但需要指出的是VaR适用于市场在正常波动内,因为此时市场没有发生结构性变化,如果此时市场发生极端风险,那么VaR模型将不适用。
(2)条件在险价值
条件在险价值-CoVaR:CoVaR为测量系统系风险的工具。CoVaR表示在设定的置信水平下与在设定的时间段内,行业市场i或资产组合i因为风险导致损失为VaR值时,另一行业市场j或资产组合j受行业市场i或资产组合x影响,产生了最大损失值。其计算公式表示为:
Prob()=q
描述的是自身所受到的最大损失值,表示受到影响所产生的最大损失值。取,表示是市场i处于极端风险中。表示在受到损失时,所受到的最大损失。q为概率发生的数值即为置信水平。
2.风险溢出增加值
风险溢出增加值ΔCoVaR测量资产组合或行业市场风险溢出效应的数值,用ΔCoVaR代表在市场i处于VaR值时即面临最大损失时,市场j因受到市场i的影响产生的额外的风险。其计算公式为:
为市场j自身的在险价值,为市场j受市场i所影响而产生的风险溢出值。
3.风险溢出效应度量
度量金融市场i影响金融市场j的风险溢出值,但为了更形象描述风险溢出,即金融市场j有多少风险是金融市场i带来的,对进行处理,计算公式如下:
用计算出市场i对市场j的风险溢出值占自身在险价值的比重,得出市场的风险溢出程度。
4.实证分析
本文通过广发银行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官方网站获取年度报告从而得到财务报表信息,并对报表信息数据用不同方法进行实证研究,将广发银行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合并成金融控股公司前后进行对比,分析金融控股模式下的混业经营有何影响。
(二)可行性分析
1.杜邦分析下的可行性结果
对收购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013年-2015以及广发银行在中国人寿集团收购后,基于股权关系的银保混业,2016年-2018年中国人寿集团下的广发银行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两个子公司合并的模拟控股公司进行了杜邦分析,实证结果如表1。对4个方面进行分析,正如下图的净资产收益率,权益乘数,销售净利率,总资产周转率。
表1杜邦分析
(1)净资产收益率
图1-1-1
图1-1-2
从图1-1和1-2中,收购前三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ROE减少了4.5个百分点后,从11.24%下降到10.79%,,收购后拟定的模拟股份公司ROE从7.17%下降到4.69%,减少了2.48个百分点。合并前后都有上升和下降,但是明显可以看出,ROE的收购后的上升幅度要大于收购前,收购后的下降幅度要小于收购前。通过收购前后的ROE数据对比可以看出,收购后总体ROE数值或许比收购前低,但更能把控并且资金的使用效率更易提高,这可能由于合并成控股公司后,保险公司和银行能获得更多的信息、客户资源和固定资源,相比于单独行业的公司更可控制资金使用效率。
(2)权益乘数
图1-2-1
图1-2-2
公司的财务杠杆大小可以由权益乘数的数值进行表现,并且与资产负债率之间是成正比的关系。从图2-1和图2-2的趋势看,收购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权益乘数逐年下降,而收购后拟定的模拟金融控股公司的权益乘数有降有升,基本不变,这说明收购前企业的偿债能力增强,而收购后偿债能力略降。由以上可以看出收购前要比收购后企业的偿债能力要好,但是要考虑到收购是需要一定的负债才能达成并且银行行业会提高收购后整体的负债。虽然收购前抗风险能力提高了,但是金融控股公司要比普通保险公司相比具有高负债经营的特点,因此负债水平下降并不一定对金融控股公司有利。
(3)销售净利率
图1-3-1
图1-3-2
了解销售净利率,可以更好的对企业营业能力进行评价,因为销售净利率本身就是净利润和销售收入之比,分析数据的变动,及时跟进改动,实施政策增加公司盈利。收购后的拟定模拟金融控股公司的销售净利率从2016年-2017年是上升的并且上升程度比收购前是要明显的,之后再下降。2016年-2017年的上升说明企业加强了对经营成本的控制,而2018年由于遇到了贸易战导致销售净利率不理想,但根据不完整数据显示,2019年半年的报表中,中国人寿保险是的销售净利率是明显提升的。
(4)总资产周转率
图1-4-1
图1-4-2
企业的营运能力可以通过总资产周转率进行体现,也就是资产投资规模和销售水平之间的配比情况。从上图可以看出,合并后的拟定模拟金融控股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低于合并前,这也是导致合并后ROE要低于后者的原因,但是合并后的总资产周转率呈上升趋势,且比和合并前的上升幅度要强,以至于经过2018年贸易战的洗礼也并没有太过跌落,2016年-2018年基本稳定。
综上所述,金融控股公司的银保混业经营模式下,虽然公司盈利能力、偿债能力以及营运能力在数值上不都比合并前大,在上升趋势的对比下和下跌的幅度对比之下可以看出合并后的程度比较可观,再根据实时事件实时情况,说明银保混业模式比较有利于企业发展,并且充分发挥了组织结构的优势,有效提高经营业绩,混业模式是有可行性的,更符合国内发展的需要。
2.一般增幅对比
总资产报酬率是以投资报酬为基础来分析企业获利能力[4]李海坡,且该指标可以看出企业的资产运营效果,指标越高,效果越好。拟定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与广发银行为子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并计算其年总资产报酬率(2016-2018三年)。
设定公式:
(1)
其中g表示年总资产报酬率,y表示年税前利润,x表示年资产平均总额。
假定金融控股公司年总资产报酬率等于广发、人寿的加权年总资产报酬率设定公式:
(2)
其中G表示金融控股公司年总资产报酬率;g1、g2表示银行、人寿的年总资产报酬率;w1、w2表示银行、人寿占合并后金融控股公司的权重。
根据公式(1)、(2)得出2016年-2018年广发银行,人寿保险,金融控股保险公司的年总资产报酬率如下表:
从表格可以看出,金融控股公司年总资产报酬率变化较大,且变化主要受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影响,故可以分析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合并前后的基本运营情况来判断金融控股公司的运营效果。
1企业的经营规模,通过其总资产,可以部分反映出,所以当企业总资产增减变化的时候说明企业的副业和股东权益有可能也发生了变化,因此我们首先是对中国人寿总资产的增减进行分析,从附录可看出,中国人寿从2016年03月到2019年09月这15个季度里面,总资产增长近1.1万亿,股东权益增长了0.08万亿;而2007年06月季度到2016年03月共34个季度里面,总资产增长1.6万亿,股东权益增长0.18万亿。单从增长幅度来看,16年03月份以后中国人寿的总资产的增长幅度(1.1万亿/15=0.073万亿)是要优于16年03月份以前的总资产增长幅度(1.6万亿34=0.047万亿)的,而股东权益的增长幅度同样如此(0.08万亿/15=0.00533大于0.18万亿/34=0.00529)的。
从图表1我们就可以很直观的看出,中国人寿的总资产高速上涨,并且在16年收购广发银行之后,其增长曲线愈发陡峭,也就是当收购了广发银行后,中国人寿无论是在总资产还是在股东权益上都是呈现更加高速的增长的,也说明了中国人寿的企业规模确确实实是在扩大,并且扩大幅度是要较高于2016年之前的。
其次我们可以从利润表的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对中国人寿的营业状况进行分析,从附录可看出,中国人寿从2016年03月到2019年09月这15个季度里面,营业收入从2200亿增长到6240亿,一共增长了4040亿元;净利润从53.64亿增长到582.6亿,一共增长了528.96亿元。而在2007年06月季度到2016年03月这34个季度里,营业收入仅仅从1620亿变化为2200亿,净利润更是从170亿波动到53.64亿。
在图表2我们不难发现,中国人寿的营业收入呈一种规律性的递增,而净利润的波动却不那么的明显,可是在16年这个节点往后看,中国人寿无论是从营业收入还是净利润来说,其增长幅度都是要优于16年往前的,这也很明显的说明出,中国人寿在2016年-2018年,其营业规模亦是得到了增长且增长幅度较为良好。
从以上结论我们不难推断出,自中国人寿收购广发银行以后,不论是从企业自身经营规模,经济效益等等,都比之前提升了一个档次,换而言之,中国人寿与广发银行模拟合并控股公司,在广发银行总资产回报率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还会使得金融控股公司资产运营有效,而在双方合并得到资源共享这个优势会锦上添花使得这种变相的混业经营模式能够实行。
3.VaR的实证分析
(1)变量的选择与数据说明
选取总资产(Y)代表人寿企业经营规模。总资产越高,则代表人寿企业经营规模越大,企业发展越好。
选取股东权益(X1)作为公司自有资本。股东权益金额和企业实力呈正相关,金额越高则实力越强盛。
选取非保险营业收入占比(X2)代表人寿多元化经营程度。在保费之外的其他营业收入都属于非保险营业收入的范围之内,非保险营业收入的占比是说明非保险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当比值越高,则代表人寿多元化经营程度越高,由分业经营跨向混业经营的步伐越大。
文中选取中国人寿保险自2007年6月30日至2019年9月30日共50个季度的数据。详情见附录。
(2)模型设计
建立二元线性回归模型:
使用evewis得表3-2-1
DependentVariable:Y
Method:LeastSquares
Date:04/03/20Time:14:30
Sample:2007Q22019Q3
Includedobservations:50
根据表3-2-1的信息,得到回归模型的估计结果为:
Y=10.78239-1.291428-42.2497
(27.76)(-2.45)(-3.25)
=0.942776=0.940341D.W=0.931597F=387.167df=(2,47)
其中,括号内的数为相应的t检验值,是可决系数,F和D.W.是两个有关的检验统计量。
根据上述结果我们可以很直观的看出,由于可决系数=0.94是很接近于1的,因此它的回归模型拟合效果是很好的。并且无论是股东权益x1还是非保险营业收入占比x2的t检验效果都是显著的。再加上股东权益和非保险营业收入占比的p值都是小于0.05的,更进一步证明了该模型是显著的,该模型是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的。
(3)相关性分析
使用evewis得出总资产(y),股东权益(x1),非保险营业收入占比(x2)之间的相关性,由图可看出,总资产与股东权益具有极为显著的正相关性,而非保险营业收入占比与总资产虽然也成正相关,但相关性并不大,也可以据此推断非保险营业收入对总资产有一定的正向促进作用但是效果并不显著。
(一)格兰杰因果分析
根据上面滞后6期的格兰杰因果分析报告,我们可以很直观的看出,在一到三期,无论是总资产y,还是非保险营业收入占比x2,都是显著的没有拒绝原假设的,互不为格兰杰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在短期内,人寿的混业经营程度是与总资产的高低多寡不具备相关因果性的。但是在随后的第四,第六期,我们可以看到,总资产y是非保险营业收入占比x2的格兰杰因果。这告诉我们在长期的观测来看,人寿公司的混业经营程度还是对总资产y也就是公司企业的实力规模具有因果关系的。
(4)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利用evewis做出脉冲响应函数图,由上图我们可以观察当总资产y对非保险营业收入占比x2产生冲击后,在第二期产生的冲击随着期数增长,缓慢的趋于平稳,伴随着时间的推移使得非保险营业收入占比x2在-1处稳定,也就是说总资产y使得非保险营业收入占比x2有了一个-1的影响。而非保险营业收入占比x2对总资产y进行冲击后,同样也是在第二期产生的冲击直接趋于平稳,不在产生波动。由于最后是趋向于0,也就是说该冲击对总资产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消失。
(5)实证分析总结
根据上面的种种数据图标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的最为明显的结论就是,人寿公司的企业规模会因为人寿公司的混业经营程度的扩大而扩大,然而在现阶段还并未有足够显著的正相关性,只能说有正相关,而无法证明是显著的正相关。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数据存在一定偏差,导致文中实证无法证明混业经营的程度与企业规模的扩大有足够的正相关性。因此,我们很难得出人寿公司规模的扩大是因为其由分业经营跨向混业经营的种种操作所导致的结论。但是我们却能得到是,人寿公司在实行诸如收购广发等混业经营操作后,混业经营程度毋庸置疑的扩大了,公司企业规模也是有所提高的。这一点在上述的格兰杰因果图也能通过分析推断出来的。我们知道,虽然现如今银保监会合并似乎在告诉我们国家有向混业经营过度的趋势,然而我国的监管制度还是分业经营。因此即使国内像人寿这种混业经营类型的依然还得宣称自己是遵守分业经营。也有可能正是因为这种特殊的国情状况,使得实证分析的结果与预想的“混业经营程度越高,公司规模越大”出现了一定的差入。但我们也是证实出了跨向混业经营确实是有益于公司规模扩大的。因此一定程度上也是符合了我们预先的设想,也说明了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度确实是可行的。
4.收购对广发银行的影响分析
为探究广发银行被收购后,在金融控股模式混业经营下对广发银行的影响,对2018年至2019年期间广发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成本收入比,不良贷款率这4个数据进行分析,如下图所示。
表4-1
(1)风险防控分析
对资本充足率的分析可以保证银行可持续发展,表1-4的数据显示出广发银行在13年至15年之间资本充足率,范围为9%~11.43%,在16年至18年期间范围大概在10.54%~11.78%之间,从这些数据可以了解该银行的抗风险能力的强与弱。该数据反映了广发银行在被中国人寿收购后,资本充足率更为稳定,说明广发银行在被收购后,抵御风险的能力更高些。随着广发银行规模不断发展,如果资金没得到补充,资产充足率就会下降,而广发银行被中国人寿收购后,资本金就可以从中国人寿雄厚的资金实力中补充使得广发银行在被收购后,资本充足率更为稳定,风险防控能力也就更好。
(2)信贷安全分析
银行的不良贷款率非常重要,从其中的数据可以对信贷安全进行衡量计算,银行回收款风险低则表明该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低,在13年至15年期间,广发银行的不良贷款率约在0.87%~1.43%之间,而16年至18年则达到1.59%~1.45%之间,从数据中的显示明确表现了广发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远低于国际通行10%的警戒线,说明回货款的风险小,抵御风险能力乐观,并且在被中国人寿收购后,不良贷款率更是从上升趋势变为下降趋势,这说明中国人寿雄厚的资金给广发银行带来风险防控能力增强,这是金融控股模式下混业经营带来的好处。
(3)盈利能力分析
加权平均资产收益率和成本收入比是评价银行盈利能力中比较重要的一类数据,当数据显示的加权平均率高与低,一定程度上也能说明银行收益的高与低,数据显示的成本收入的高或者低,也能说明银行在获取收入时是否有较强的能力。广发银行在2013年-2015年的加权平均收益率和成本收入比大约分别在16.93%-9.80%和41.92%-32.33%之间变化,2016年-2018年大约分别在9.34%-8.82%和34.00%-36.18%之间变化。以上数据反映广发银行加权平均资产收益率在2013年-2018年逐年下降,但在广发银行被收购后,加权平均资产收益率下降趋势比收购前要小,而成本收入比在被收购前趋于下降,在被收购后有升有降,基本呈稳定趋势。加权平均资产收益率在中国人寿收购后,逐渐改善,成本收入基本趋于稳定,这是广发银行得到中国人寿的资源、客源分享的体现,使得广发银行盈利能力得到改善。
综上所述,广发银行被中国人寿收购后,在金融控股模式的混业经营下,广发银行的经营情况相对于收购前是有提升的,在中国人寿雄厚的资金下,广发银行更有应对风险的能力。从对广发银行被收购后的影响可以看出,银行在金融控股模式下的混业经营模式是有一定好处的,这种收购案例是很有借鉴性的,并且这种收购行为也间接说明我国经营模式正走向混业经营并会带来不少的好处。
三、总结与建议
(一)总结
综合本文实证结果结论,我国金融监管迈入混业经营发展轨道其实已然是在特定经济形势下的必然选择,随着世界金融业的不断发展,未来肯定是金融混业经营,对于中国来说金融业的改革目标就是金融混业经营,对此分析必须结合国内外的金融业发展情况具体阐述,从而得知金融业混业经营有非常之多的益处,可以让资金尽最大可能的合理使用和为资金的快速流动提供先天条件,也可以推动金融业各个领域之间的相互协作共同发展,对风险的系统监管可以增强。从前两年的银监会和保监会的合并可以看出我国的大趋势走向是向着混业经营去发展的,这就说明,未来混业经营的主要模式有很大的可能就是银行型的金融控股公司。
国内的金融业这那么长时期走来并不是一帆风顺,也经历了许多复杂的经营经历,最终展现出来的就是分业经营的模式下,朝着趋势发展的情况。这段时间的发展过程中不少企业都是有着一定的混业尝试意义,例如大众熟知的蚂蚁金服和苏宁集团等等,虽然有这样的企业出现,但国内的现状就是大部分都是以金融控股集团为主存在的,现在发展情况下没有办法发展出全能银行模式。在中国不断实践分业经营的过程中出现过几家大的专业银行尝试混业经营的想法,我们可以知道的有,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由中国建设银行和X摩根共同组建成立,东亚证券被中国工商逐步收购,中国银行也在着手成立中银国际,这些混业经营的模式都明确了我国想要发展金融方面的想法。而本文中的实证部分也证明了我国金融监管由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的发展模式是具备一定的可行性的,通过多个模型的实证分析以及对我国保险公司旗下子公司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的大数据也是我国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是可行的。我们可以得知的是我国国内私人公家银行繁多,数目庞大,而解决在分业经营中已经潜伏出现的问题,采取混业经营的模式是最优解有效的,对商业银行这一类的企业收入单一的情况有所改善。然而同样的为了避免混业经营所形成的市场垄断等问题,导致了不公平竞争等等一系列的恶劣的影响,以及由于过大的综合性银行集团会产生集团内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的毛病出现,以至于产生新的更大的金融风险,国家应当做出相应的措施,制定正确的,全面的,科学的计划,确保我国能够平稳的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度。
(二)建议
1.立法混业经营,确认混业经营监管模式
我国的金融监管采取的是分业经营管理的方法,但是大部分的金融机构企业为了使自身得到更好的发展,不得不转空子,打擦边球。从而形成以母公司控股为主、各个子公司分业经营为辅的金融控股集团模式。然而这种由于特殊国情特殊经济模式所形成的的金融控股集团模式却有着诸多缺陷。无法进一步优化业务和治理结构,使得其丧失从而形成全能银行经营框架的发展机遇。因此,我国立法机关应当充分认识到现如今国内金融市场发展的“燃眉之急”,从法律层面上给予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合法性,让这些资本雄厚的金控平台有更好的发展,同时也能更好地刺激国家经济的发展。
2.借鉴国外经验,形成具备符合我国国情特色的全能银行制度
全能银行作为混业经营的高级版本,它往往能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从而制定出多元化,组合化的发展方案,不但拥有高效率其成本往往还很低。然而根据目前我国的国情而言,想要在短时间内形成全能银行制度是显得操之过急的。但是从长远角度去考虑,国家XX可以根据国情以及各地实际情况,以渐进式的方法慢慢引导金融机构迈向全能银行,对于这么些金控平台,该放松的管制坚决放松,引导其发展成为全能银行,而对于诸如民营,互联网金控等风险大,又处于监控边缘的,应由央行对其作出界定分类,对其实行一定程度的限制。此外,XX部门还应鼓励企业能够积极的全球化,开拓外海业务,为进一步发展混业经营乃至孕育特有的全能银行提供合适的温床。
3.加强风险防治,规范企业治理与行为
由于我国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这些打擦边球的金控平台的组织形态和业务融合都是自发形成,导致了有的企业公司会片面的追求效益从而造成诸多金融犯罪。因此,当国家当真要开展混业经营模式之时,必须合理地规范这些金融控股集团,从而减少财务xx,黑幕交易等问题的发生概率。同时还要加强信息披露,建立完善的正确的信息披露渠道,并设专职负责集团和子公司的金融风险管理和监管,从而实现对风险的全面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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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春去秋来,时间就在我们的指缝中悄悄流逝,从开始写作直到论文最终定稿,花了我们差不多三个月的时间,四年的求学生涯,我们走的辛苦却也幸福,在这段充满奋斗的过程中,带给我们的除了困难还有源源不断的知识的积累。我们之所以能获得这样令人满意的答卷,和我们最最敬爱的导师,梁秦龙老师是分不开的。或许我们不是您最优秀的学生,但你却是我们最喜爱的老师,整个论文的修改过程,您既严格又幽默,严格的把关我们每一次论文的审改,三稿三审,一点也不松懈,我们十分敬畏,在我们紧张的通宵达旦修改的时候,你又适当的给我们放松,您是如此的治学严谨,学识渊博,因为您的才学和堪称“苛刻”的要求,使得我们的论文更加严谨。因为特殊的疫情原因,这段时间成为我们每个人心中最美好的一部分,也是我们成长路程的一段不可磨灭的回忆。因为我们的共同努力和老师的提供的帮助,我们才能够完成论文的撰写。
最后,感谢同窗们的四年的风风雨雨我们一起走过,愿我们相逢在更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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